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1年第116号)
关于核准福建省永泰县新人景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福建省永泰县新人景食品有限公司等有关企业(名单见附件)分别就永泰李干、福州茉莉花茶、武夷岩茶、柘荣太子参、云霄枇杷、莆田桂圆、坦洋工夫共7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出的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由当地的省级质检机构初审,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现予以注册登记并发布公告,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使用其申请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专用标志,并由当地质检机构按规定对专用标志使用实施监管。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略)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