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2年第100号)
关于核准北京东村潭柘望乡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北京东村潭柘望乡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有关企业(名单见附件)分别就京白梨、京东板栗、蔚州杏扁、黄山毛峰茶、宁国山核桃、松萝茶、浏阳花炮、碣滩茶、长坝沙田柚、六堡茶、蒲江猕猴桃、德阳酱油、南溪豆腐干、崇阳酒、道明竹编、织金竹荪、都匀毛尖茶、玉门酒花、阿克苏红枣共19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出的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由当地的省级质检机构初审,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现予以注册登记并发布公告,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使用其申请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专用标志,并由当地质检机构按规定对专用标志使用实施监管。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略)
质检总局
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