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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1.15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0.04.29
【实施日期】:2010.04.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专利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发明创造,推进创意设计产业发展,培育创新文化,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和结构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范围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每届至多评出15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每届至多评出10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凡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申报中国专利奖:
  1.在2010年3月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二)申报程序
  请各地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专利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推荐单位”)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的评奖标准,择优向评审办公室推荐(可先行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专利项目进行筛选)。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推荐本专业领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发明专利项目参评,由专利权人提供有关材料,并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经两名院士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后,直接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三) 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单位推荐函;书面申报书原件1套(附件3、附件4,以及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项目彩色照片2份(12.5cm×8.5cm即5〃);申报书及照片电子版(可发送邮件或刻录1张光盘);专利权人自愿提供专利项目产品、模型。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3日。
  (四) 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
  2.优先申报和推荐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通过专利运用、保护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鼓励报送曾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胜诉的项目,以及积极提出PCT国际申请、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项目。
  3.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申报材料中必须附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电话:010-62083202/3643/3717)对该项目出具的查新检索报告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评奖。
  4.外观设计专利项目,要重点围绕申报家电、数码产品及配件、交通工具、家居用品、时尚休闲产品领域申报(具体见附件4)。
  三、申报项目名额分配
  中国专利奖申报项目分配表见附件5。有关行业协会至多推荐4项参评项目。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各推荐单位的获奖比例及获奖数量,评出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5至8名、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15至20名;对推荐本领域的项目获中国专利金奖的院士,颁发中国专利奖最佳推荐奖。
  请各推荐单位于5月14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和实用新型)
  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4.中国外观设计奖重点申报领域
  5.申报项目分配表(一)(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