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05
1.拟订部专利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全部专利工作,对部属单位专利工作进行指导;
2.管理部内的专利许可证贸易,参与技术引进中的有关专利工作;
3.领导部专利服务机构的工作,对部内其他专利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4.管理部和部属专利服务机构的专利代理人、企业专利工作者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5.组织专利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6.调处部属单位的专利纠纷;
7.组织专利技术的开发、实施,监督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酬工作;
8.会同部保密委员会,对部属单位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经济利益的项目,进行专利申请前的保密审查;
9.筹集和管理专利基金,办理专利基金的审批手续;
10.会同有关司、局办理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审批手续。
1.协助制定本单位的科研、生产、计划及发展规划,制定本单位专利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本单位具备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2.管理本单位的专利法律事宜,处理和协调本单位有关的专利纠纷;
3.会同保密部门对本单位申请专利项目进行保密审查;
4.对本单位的技术是否申请专利提出审查意见,对本单位的个人申请专利提出是否为非职务发明的审查意见;
5.管理本单位的专利许可证贸易,参与有关专利的技术引进工作;
6.负责对本单位专利工作者的培训,奖励,考核及聘任等工作。支持本单位的专利工作者参加部专利管理机关组织的活动;
7.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提出对本单位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的意见,鼓励本单位的发明创造;
8.筹集和管理本单位的专利基金;
9.向本单位的职工宣传普及专利知识。
1.进行科技成果鉴定、技术交流、论文发表、产品验收、产品投放;
2.参加各种形式的交易会、展览会、技术投标;
3.进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部属单位向国外和国内的外国单位或中外合资企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部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1.完成《专利代理暂行规定》中所列的专利事务所的各项任务;
2.协助管理机关进行专利知识的宣传;
3.组织、联络、协调部专利工作网的事务;
4.协助管理机关对部属专利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5.承担上级下达的专利研究课题和其他有关任务。
专利工作网的主要任务是:汇总专利工作开展情况,交流专利信息,开展专利学术活动,完成研究课题,监督侵权行为,实施转让专利。专利工作网的组织办法另定。
1.职务发明创造是否提出专利申请的争议;
2.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非职务发明的争议;
3.关于专利申请权的争议;
4.专利许可合同纠纷;
5.专利侵权纠纷;
6.其他有关专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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