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1.15
(一)申请的域名;
(二)域名主域名服务器和辅域名服务器的主机名以及IP地址;
(三)域名持有者的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所在单位行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以及认证信息;
(四)域名技术联系人、管理联系人、缴费联系人、承办人的姓名、所在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址、电话号码以及传真号码。
(一)遵守有关互联网络的法律和规定;
(二)遵守《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以及主管部门的其他相关规定;
(三)遵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制定的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修订后的版本;
(四)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一)盖有申请单位公章的域名注册申请表;
(二)证明申请单位为政府机构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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