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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域名保护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1.16

【发布部门】:其他
【效力级别】:其他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银监办发〔2010〕308号
【发布日期】:2010.10.13
【实施日期】:2010.10.13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近期,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我国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CNNIC)向银监会通报了多起非银行实体申请注册带有“银行”字样域名的事件,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并提出监管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CNNIC接到多起非银行实体注册带有“银行”字样中文域名的申请,CNNIC及时通报了银监会,并应银监会要求暂时冻结此类域名申请的审核工作。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域名的管理工作,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权益,银监会已正式函告CNNIC,商请其加强对带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信息域名申请的审核管理,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建议CNNIC通过银监会官方网站的金融许可证系统查询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信息。
  二、关注风险
  域名是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标志,已成为互联网时代的稀缺资源,对企业有着重要的战略价值。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都注册了英文域名,部分注册了中文域名。非银行实体抢注带有“银行”字样的中文域名将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较大的风险。一是域名抢注者可利用抢注的域名开设网站散布虚假和不良信息,误导公众,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声誉风险。二是不法分子可利用抢注的域名开设网站仿冒网上银行,窃取客户信息,实施欺诈行为。三是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需使用被抢注的域名,只能与域名抢注者协商,有可能要支付高额费用。
  三、监管意见
  为加强互联网域名的保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包括域名保护在内的各类声誉风险管理,按照《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相关要求,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二)主动对相关域名进行梳理,积极开展域名保护工作,加强域名管理,如发现有域名被抢注或者仿冒事件,请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及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