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等三单位《关于做好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2011〕新出明电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1〕22号)要求,认真组织、积极推进,切实做好正版软件自查整改工作,确保2011年5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请各单位从4月22日开始,每周二下午4点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报送《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直至本单位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完成为止。整改工作完成后,各单位要按照统计表中涉及的项目进行总结,并于5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联系人及电话:郑志峰,010-64463259、64463220(传真)
附件:
1关于做好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2011〕新出明电6号)(略)
2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