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是专利制度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专利代理服务水平和质量对依法保护我国自主创新成果具有重要影响。当前,我国专利代理行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也出现一些由于忽视内部管理,给委托人利益造成损害的事件。例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篡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公文、私刻地方政府部门公章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甚至造成委托人专利失效的严重后果等。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专利代理行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影响专利制度的良好运行。为此,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就加强专利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要求如下:
一、加强机构内部学习教育 树立良好职业道德风尚
各专利代理机构应于近期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国务院颁布的《专利代理条例》、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制定的《专利代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专利代理服务指导标准》(试行)等行业规范。对照规定,查找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使全体从业人员进一步树立良好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各专利代理机构对全体员工的内部教育培训应做到常态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 完善规章制度
各专利代理机构应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专利代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专利代理服务指导标准》(试行),对本机构内部的规章制度建设进行一次清理检查,未建立的应立即建立,不完善的应尽快补充完善。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应切实负起责任,明确机构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形成各岗位之间的监督约束机制,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
各专利代理机构应对委托合同、收案、申请文件撰写、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相关费用缴纳、各种通知书的接收与处理、遗留案件和未处理完毕事务的交接等进行全面清理,查找漏洞,避免失误,避免给委托人的权益造成损失。
三、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 大力提高服务质量
各专利代理机构应对本机构知识产权服务质量进行自查,找出差距和不足。作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核心,各专利代理机构应把委托人的利益放在首位,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大力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杜绝对委托人不负责任的行为。为国家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服好务,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贡献力量。
四、具体要求
各专利代理机构将自查结果及完善措施以电子件形式(mail@ acpaa.cn )于2011年1月31前报送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特此通知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