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你会《中国文联关于申请成立“中国文联著作权保护协会”》(文联函[2005]8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保护文学艺术团体会员、文学音乐家、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国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我局支持你会成立中国文联著作权保护协会。
二、中国文联著作权保护协会作为文学艺术界的版权保护社会团体,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领导和著作权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中国文联著作权保护协会为行业维权组织,不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业务活动应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维权等活动,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四、根据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规定,请你会向民政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