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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改变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方式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6.07.13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6.04.21
【实施日期】:2016.04.22
为更好地向申请人提供服务,我局决定改变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方式。
  一、在商标档案打印件上加盖“商标注册证明专用章”证明商标注册;
  二、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即可办理;
  三、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立等可取;
  四、通过邮寄办理的,商标局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寄出;
  五、比照档案查询规定,不收取费用。
  六、申请人要求按原有方式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法律文书,仍按商标法相关规定办理,办理时间一个月以内。
  2016年4月22日起实施。
  联系电话:010-63219729
  特此公告。
商 标 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