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现组织申报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以实施专利战略“三大主体任务”为主线,围绕引领型、支撑型和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从地方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模式、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等方面,深入推进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实施,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必须以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为主体,可与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审协中心等联合申报。
(二)具体要求: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填写《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所申报项目要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不得为课题研究类项目,不得与我局已支持的其他项目重复,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完成。
(三)经费要求:入围知识产权引领型、支撑型和特色型强省试点省可申报3-4个项目,其他省份限申报1-2个项目,每个项目申报资金为10万元-30万元,单位配套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2。
三、进度安排
我局将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报批确定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年底组织项目结项评审。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电子件、纸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我局专利管理司。
(二)项目评审。我局对《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并择优确定项目。
(三)项目实施。5月上旬签署项目委托合同书,启动项目实施工作,8月对项目进行年中检查,年内完成项目各项任务。
(四)结项评审。根据项目委托合同书,视情况组织检查评估,年底进行结项评审。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2.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附件1
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
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实施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开展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为提高项目申报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项目实施成效,制定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一、地方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类项目
(一)工作目标:探索地方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改革。
(二)主要内容:按照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相关要求,探索地方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和特点,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实践;总结改革经验成果,形成可供推广的管理体制模式。
(三)项目成果:地方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案;地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模式创新试点成果总结报告。
(四)申报单位: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可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联合申报。
二、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类项目
(一)工作目标: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加快启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升地方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奠定基础。
(二)主要内容:制定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发展路径,年度考核模式等;制订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指标体系,从知识产权创造活力、知识产权运用成效、知识产权环境营造及知识产权发展贡献等维度构建知识产权强省、强市评价指标体系。
(三)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强省、强市评价指标体系;知识产权强省、强市考核方式;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工作方案及推进工作报告;形成的政策文件及相关成果经验报告。
(四)申报单位: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可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联合申报。
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模式创新类项目
(一)工作目标: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模式,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能力;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
(二)主要内容: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各环节各阶段的商业服务模式创新,将“互联网+”“众筹、众包”等新模式优势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模式中充分发挥;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资本化运作模式。
(三)项目成果:特色实用的知识产权商业服务模式方案;创新性知识产权金融产品设计及试点结果总结。
(四)申报单位: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可与高校、科研机构、服务机构、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
四、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
(一)工作目标:探索专利推动科技进步、产业升级、贸易发展的有效路径,进一步发挥专利制度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围绕科技、产业、贸易等地方经济中心工作,挖掘专利工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探索专利工作提升科技创新效率、加快产业升级、支持企业“走出去”等方面的有效路径,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创新工作尝试。
(三)项目成果:专利支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地区试点实践成果总结报告。
(四)申报单位: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可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京外审协中心等单位联合申报。
五、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类项目
(一)工作目标: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预警防范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二)主要内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探索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三)项目成果: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调研报告;基于新信息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制定出台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工作方案。
(四)申报单位: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可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
附件2
申请编号
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
创新项目申报书
(2016年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联合申报单位:
一、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项目
申请
单位
单位名称
代表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合
申报
单位
单位名称
代表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项目
负责人
姓 名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 机
项目
联系人
姓 名
手 机
固定电话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
邮 编
E-mail
二、项目方案
申报
理由及
项目
内容
(包括项目实施的背景、意义和工作目标,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主要措施和具体实施方式。可另附页)
预期
目标
及
成果
(项目实施后的预期目标、提交成果。)
项目
实施
计划
(总体进度时间安排,明确各阶段性成果节点,确保2016年8月底提交中期成果,11月25日前提交项目总成果。)
保障
措施
(包括基础条件、项目实施团队、资金配置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相关条件)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支
出
预
算
及
测
算
依
据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资金来源
金 额
说 明
合 计
1.国家局项目支出
2.地方、部门配套
国
家
局
拨
款
项
目
支
出
明
细
支出项目内容
金 额
说 明
1.培训费
开展项目培训工作费用
2.调研费
调研人员食宿费用
3.咨询费
不超过8%
4.印刷费
项目文件报告制作印刷费用
5.差旅费
6.资料收集费
购买资料、数据及翻译费用
7.项目管理费
协调组织项目实施费用,不超过5%
8.其他费用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具体费用
填写说明
根据我局有关文件的要求,各单位向我局申报专项支出预算项目时应提供项目情况、用款计划及说明。为有效开展申报工作,我局特拟定项目申报文本,供各申请单位申报时使用。
一、《申报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由我局填写。
二、“项目名称”填写格式为“***类项目”,从《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指南》五类项目中选择填报。
三、“申报单位”必须填写单位全称。“联合申报单位”填写项目合作单位,可以为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项目负责人”应当填写申报单位直接组织实施的责任人。
四、“申报理由及项目内容”应对项目的背景和相关情况进行分析,包括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项目实施的主要措施和具体实施方式等内容。不超过2000字。
五、“预期目标及成果形式”是指项目完成后可进行考核的具体目标和成果。
六、“项目实施计划”是指项目的开展方式和具体工作方案(包括时间进度,阶段目标和成果等),应确保在8月底提交项目中期成果,在11月25日前提交项目年终总成果。
七、“保障措施”是指申报单位自身具备的基础条件以及为确保项目实施所提供的其他相关条件、配套资金,以及对项目实施团队基本情况的介绍等内容。
八、“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由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的支出情况和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测算填报。项目单位在填报“国家局拨款项目支出明细”时,只需填写国家局拨款费用支出,并在说明栏中简要说明费用用途和计算标准,没有则不填,原则上不得有会议费、劳务费和设备费用支出。自筹资金、配套资金及其他类资金支出不需填写支出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