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10.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上报了2015年度试点示范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并委托相关省知识产权局对辖区内试点城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经研究,确定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等12个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广州市等6个副省级示范城市、长沙市等15个地级示范城市及江阴市等3个县级示范城市,北京市海淀区等35个地级试点城市(城区)、河北省武安市等25个县级试点城市为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确定张巍等94人为先进个人(名单详见附件)。对上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全国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和试点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按照《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心聚力、扎实工作,持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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