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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工商总局关于授予江苏省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驰名商标管辖权限的批复

更新时间:2016.12.03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工商标字[2016]212号
【发布日期】:2016.10.28
【实施日期】:2016.10.28

工商总局关于授予江苏省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驰名商标管辖权限的批复

(工商标字〔2016〕212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送来的《江苏省工商局关于赋予江苏省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驰名商标案件立案权限的请示》(苏工商标〔2016〕2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江苏省委、省政府已明确赋予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行使与设区市相同的经济社会管理权,并综合考虑江苏省商标工作实际情况,可视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符合《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可以对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违法案件进行管辖。



工商总局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