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12.03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
(国知发管字〔2016〕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局机关、专利局有关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快速维权工作,加快建立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切实完善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我局决定在有条件地方的优势产业集聚区,依托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并授予“中国(××①·××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①为具体“地区”,②为具体“产业”)称号(以下简称“保护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完善快速维权工作
1.全力推动快速维权工作。加大保护中心对专利执法办案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专利执法委托办案机制,大力简化办案程序,积极协助快速办理专利侵权纠纷等案件,促进办案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2.全面开展举报投诉工作。在保护中心开通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对接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平台,建立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3.积极构建优势产业线上维权机制。保护中心应加快对接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立集聚产业线上专利保护合作机制,积极推进线上专利侵权判定咨询工作。
4.切实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建立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失信“黑名单”,将存在重复侵权、假冒专利、拒不执行行政决定、连续提交非正常申请及违法违规从事专利代理者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其通过快速审查通道申请专利。
(二)深化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工作
1.有序拓展快速审查的权利类型。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有效运用专利优先审查等工作机制,积极优化审查程序,合理配置审查资源,全面开展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无效请求的快速审查工作。
2.合理延伸快速审查的产业领域。根据集聚产业、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将快速审查由单一领域向相关领域拓展。
3.协同提升专利质量。明确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条件要求,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提升人员业务水平,提高队伍稳定性,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严格专利申请的主体条件、格式、内容的预先审查,建立健全快速审查质量检查与奖惩机制,协同促进专利质量的稳步提升。
4.快速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建立快速出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通道。
(三)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协作
1.推进完善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推进建立专利侵权案件行政调处前置制度、诉中委托调解制度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推进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
2.促进建立社会调解与仲裁机制。有序推进与各类社会调解及仲裁机构的合作,形成多途径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协同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
(四)推动专利导航与知识产权运营工作
1.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根据当地相应的优势产业特点,建立产业专利数据库,跟踪国内外产业专利布局态势,预警产业专利风险,引导产业专利布局,围绕产业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加强专利导航工作与快速审查联动,积极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
2.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根据当地相应的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利用保护中心全链条服务资源,加强保护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与行业协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及龙头企业深度合作,探索开展具有产业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推动行业知识产权联合创造、集成管理、协同运用和自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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