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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知识产权集群管理验收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2.28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知办函协字[2017]34号
【发布日期】:2017.01.20
【实施日期】:2017.01.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知识产权集群管理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协字〔2017〕34号)

 



江苏省、山东省、深圳市、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8〕号),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江苏省等地以前期试点工作为基础,以完善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为支撑,以系统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能力为目标,继续深入推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模式。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6年深入推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模式的通知》(国知办发协字〔2016〕484号)安排,国家知识产权局拟于2017年4月组织开展2016年知识产权集群管理验收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项目协议书要求,对照年度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总结2016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果与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形成总结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并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纸件和电子件)报送至保护协调司。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工作总结报告(模板)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

  联系人:保护协调司 李 聪 朱晓东
  电 话:010-62083211 62086707
  传 真:010-62083171
  邮 箱:hangyezhanluechu@sipo.gov.cn

  附件


  2016年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工作总结报告(模板)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供)
  逐项对照年度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通过数据和实例体现2016年工作成效,总结创新点和绩效亮点,梳理有益经验。


 

  二、具体措施开展情况(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供)
  (一)特定产业知识产权战略落实情况
  1.开展特定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自查和评估情况。重点汇报开展自查评估的方式与重点,自查评估的具体内容,自查评估的主要结论等。
  2.特定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动态完善情况。重点汇报地区和产业“十三五”规划中涉及本特定产业的有关要求与内容,以及根据这些内容进行知识产权战略补充、机制完善和平台改良等方面的工作。
  3.特定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计划和路线图制定实施情况。重点汇报针对特定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落实所做相关工作。
  (二)围绕产业链开展知识产权布局情况
  1.知识产权布局监测体系建设情况。重点汇报基于产业地域空间和产业链条分布确定监测指标、建立监测体系情况。
  2.核心专利、高价值专利组合以及重要标准相关专利培育情况。重点汇报针对特定产业开展核心专利、高价值专利组合以及重要标准相关专利培育的做法与效果。
  3.知识产权布局设计中心建设情况。重点汇报针对知识产权布局设计中心建设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和基础准备情况。
  4.企业知识产权布局能力提升情况。重点汇报指导特定产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资产盘点审计、分类管理情况,以及针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申请文件的撰写、申请、申请后追踪和授权后管理的业务指导和专项培训工作情况。
  (三)服务产业国际化发展情况
  重点汇报重大知识产权风险政企联动机制建立情况,以及指导企业建立人才引进与使用中的知识产权鉴定机制和针对产品出口、技术引进、投资并购、国际参展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情况。
  (四)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模式复制推广情况
  重点汇报在集聚区其他产业领域复制推广集群管理模式情况。
  (五)产业培育支撑体系建立情况
  重点汇报指导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与金融对接、构建知识产权服务生态系统、实施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解决等情况。
  (六)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重点汇报资金配套落实以及计划进度执行和完成情况等。


 


  三、遇到问题与需求
  针对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客观陈述阻碍工作顺利进行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产业集聚区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需求,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