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2.28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北京域通联达科技有限成为“.在线”、“.中文网”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批复
(工信部信管函[2017]56号)
你公司关于成为“.在线”、“.中文网”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成为“.在线”、“.中文网”顶级域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在线”、“.中文网”顶级域服务器。
七、你公司应当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季度的“.在线”、“.中文网”域名注册数量、业务开展情况、安全运行情况等信息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传真:010-66037097;电子邮件:domain@miit.gov.cn)。
此复。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