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4.16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
(1993年12月18日国专发法字[1993]第307号发布 根据2017年3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39号修改)
各专利管理机关、代办处、专利代理机构:
我国于1994年1月1日正式成为《专利合作条约》(PCT ) 的成员国。根据中国专利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现就我局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局,受理台胞提出的国际申请。
八、本通知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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