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4.16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优联域通(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为“.AUTO”“.LINK”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批复
(工信部信管函[2017]145号)
你公司关于成为“.AUTO”“.LINK”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成为“.AUTO”“.LINK”顶级域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AUTO”“.LINK”顶级域服务器。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域名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公平、合理地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方便的域名服务,保障服务质量,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
七、你公司应当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季度的“.AUTO”“.LINK”域名注册数量、业务开展情况、安全运行情况等信息报送我部(传真:010-66037097;电子邮件:domain@miit.gov.cn)。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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