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法律法规 > 正文

目录

查看全文

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4.16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厅函[2017]177号
【发布日期】:2017.04.13
【实施日期】:2017.04.1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厅函〔2017〕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7〕45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的安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开展优秀专利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与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风险控制、应急救援以及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紧密相关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申报项目应满足《通知》对参评条件的要求。


 

  二、遴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二)初审推荐。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并提出推荐意见。有关中央企业、部委直属科研院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建高校以及行业协会可以直接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推荐。

  (三)专家评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最终择优确定推荐项目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并于2017年5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项目清单和推荐项目的相关材料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同时将推荐项目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总局规划科技司邮箱kejichu@chinasafety.gov.cn。

  (二)申报单位应当按《通知》要求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准备相应的附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林岚,010-64463167;

  叶兰,010-84657950。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国知发管函字〔2017〕45号)(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