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7.04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国知办发规字〔2017〕26号)
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落实2017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和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我局各项工作,经局批准,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印发。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2017年,是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实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为主线,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载体,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突破口,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为重点,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真抓实干、创新发展,加快实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五个转变”,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领导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知识产权工作新进展新成绩。(机关党委、办公室、局属各部门)
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委、局属各部门)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做好巡视整改有关工作,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继续落实好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各项部署,充分发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制定实施2017年年度推进计划和全国地方战略实施工作要点,继续统筹推进好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企建设。(协调司、管理司)
认真做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启动实施一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规划司、办公室、条法司、协调司、国际司、管理司、人事司、审业部、自动化部)
稳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管理司、协调司、人事司)
继续推动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职务发明条例的制修订工作,力争完成专利代理条例修订工作,专利法修改取得突破性进展,职务发明条例制定形成可行路径。(条法司、管理司、协调司、复审委)
三、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
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促进专利申请合理增长。(管理司、审业部)
严格依法审查,加强专利审查质量保障体系和业务指导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复审无效典型案例对审查业务的指导作用,制定实施审查协作中心业务指导规范,确保审查政策的稳定性和执行标准的一致性。坚持全流程审查周期分段目标管理,继续完善优先审查规则,更好满足社会需求,确保专利审查周期总体平稳。(审业部、各审查部、复审委、各审协中心)
加强审查骨干人才培养,重点提升审查员理解发明能力,进一步提高审查业务水平。(审业部、人教部、各审查部、复审委、各审协中心)
加大向京外中心选派业务骨干力度,保障审查业务高质量开展。(人教部、审业部、各审查部)
加强审查保障条件建设,提升文献保障能力,提高审查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自动化部、文献部)
加强专利代理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代理质量反馈机制,整治代理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加大专利代理执业培训力度,促进专利代理质量稳步提升。(条法司、代理人协会)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牢固树立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理念,深入实施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加快构建专利领域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专利保护。(管理司)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加快建设一批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管理司、审业部、初审流程部、相关实审部门(单位)、新型部、外观部、自动化部、复审委)
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推进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专利行政执法能力,继续开展专利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管理司)
加强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联动,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和国际合作。(管理司、国际司、协调司)
继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司)
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协调司)
五、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上线运行知识产权运营总平台,推动各子平台陆续投入运行。(管理司、开发公司、出版社、信息中心)
高效运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发展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破解质押融资面临的评估难、处置难、变现难等问题,推进专利保险险种开发。(管理司)
推广针对区域、产业和企业的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司)
加强专利的区域布局、产业布局和海外布局。(协调司)
加大分析评议工作力度,重点围绕“中国制造2025”十大主导产业,构建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发布评议报告,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协调司、办公室、报社、开发公司)
制定出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相关政策,推行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管理司)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提升专利信息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规划司、自动化部、文献部)
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落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倡议,启动建设“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信息网站,开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学位教育,深化与沿线国家的务实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司、自动化部)
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加大派员力度,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工作。加强多双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化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机制,办好成员国大会期间第九届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启动建设金砖国家知识产权信息网站,继续推动中美、中欧、中日韩、中蒙俄、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办好2017年博鳌亚洲论坛知识产权分论坛。拓展与非洲、拉美、南亚等地区的知识产权合作。(国际司、自动化部)
扩大专利审查高速路国际合作网络。(国际司、审业部)
加强对境外参展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与业务指导,开展境外知名展会现场维权服务。(管理司、国际司)
七、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
组织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等大型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涵、凸显特色,扩大活动影响力。(办公室、报社)
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做好统战和群团工作。(机关党委、团委)
推进和谐机关建设,组织更多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机关党委、工会、团委)
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新设立一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大信息发布和报送力度,加强对政策法规、典型事例、热点焦点的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办公室、报社)
用好中国知识产权报、政府网站、官方微信、知识产权杂志等各类平台载体,突出各自优势,实现融合发展。(办公室、专利局办公室、报社)
八、强化基础支撑
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干部交流任职,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基层锻炼,全面化解超职数配备处级非领导干部,科学设定进人计划,促进形成合理梯队。(人事司、人教部、复审委)
加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做好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培养。(人事司、人教部、培训中心)
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和培训机构改革。(人事司、规划司、专利局办公室、人教部)
加强经费保障,注重开源节流,确保经费总盘子只增不减。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集约使用,向重点任务倾斜。(规划司、专利局办公室)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建设,推动建设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人事司、研究中心)
规范局内课题研究工作,加大成果运用力度。(局学术委员会)
加快推进局三期工程和京外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三期办、规划司、专利局办公室)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更大的力度解决职工住房和子女入园入学问题,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专利局办公室、工会、离退休干部部)
加强保密、扶贫开发、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办公室、专利局办公室、局扶贫办公室)
加大各项工作督查督办力度,促进工作落实。增强全局一盘棋意识,强化职责定位,优化办事流程,严格照章办事,提高行政效能。(办公室、专利局办公室)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间
工作要点 |
具体措施 |
部门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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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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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知识产权工作新进展新成绩 |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局党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年活动,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学习教育的基本内容,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和具体方式,长期坚持、形成常态。特别是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确保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全体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
机关党委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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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牵头,办公室按职能承担相应工作。 |
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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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开展换届选举。 |
机关党委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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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年活动。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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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组织工作培训班。 |
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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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党员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培训。 |
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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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和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
2018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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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专题组织生活会。 |
2018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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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做好巡视整改有关工作,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教育引导全局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突出问题导向,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各基层党委要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查找分析党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 |
机关党委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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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协助党组研究部署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机关纪委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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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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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处理好各类信访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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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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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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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落实好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各项部署,充分发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制定实施2017年年度推进计划和全国地方战略实施工作要点,继续统筹推进好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企建设 |
组织召开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制定印发《2017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完善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启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十年评估工作。 |
协调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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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要点汇编 |
起草工作要点报送通知 |
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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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初稿,征求相关部委和局内部门意见。 |
2-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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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发布。 |
4-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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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进各试点省横向交流协作,及时交流强省建设经验,稳步推进引领型、支撑型和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
管理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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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从示范城市中遴选一批基础条件突出、工作业绩显著、方案具体可行的城市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指导相关城市按照强市建设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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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强企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出台《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工作方案》。开展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和年度考核工作。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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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启动实施一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 |
联合各有关部委制定并发布规划任务分工和年度推进计划。建立规划督导实施机制,适时启动实施一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 |
规划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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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新办举办新闻发布会;在媒体刊发解读文章。 |
办公室 |
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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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条法司 |
全年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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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专利代理质量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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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工作方案》 |
上报局务会审议并修改完善。 |
协调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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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相关数据,修改内外版本。 |
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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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印发。 |
4-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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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 |
征求相关部委意见,开展会签工作。 |
1-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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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印发。 |
3-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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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面合作;加强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发展中日韩、中蒙俄、中国-东盟等区域性知识产权合作;构建中美、中欧、中日、中韩等世界主要大局新型关系;发挥好在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中的引领作用;落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共同倡议;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知识产权能力,拓展与非洲、拉美、南亚等地区的知识产权合作。 |
国际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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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
管理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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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贯彻落实,抓好重大专项“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育体系建设”的落实。 |
人事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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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子规划之一《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细化人才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具体举措和2017年度重点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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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审查质量提升工程 |
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2017年度工作分解计划。 |
审业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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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确定2017年重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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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各部门单位按计划推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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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考核评价组,考核评估各部门单位分解计划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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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数据保障和支持工作。 |
自动化部 |
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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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
做好方案宣传解读,编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解读》,并在国务院和我局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
管理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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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工商总局、版权局确定试点地方,印发试点地方通知。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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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试点地方印发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试点地方的业务指导,加强实地督导。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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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全面总结改革成效。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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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相关措施纳入2017年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推进落实。 |
协调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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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基础研究。 |
人事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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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要求,向中央编办报送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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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邀请中央编办有关司局开展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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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动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职务发明条例的制修订工作,力争完成专利代理条例修订工作,专利法修改取得突破性进展,职务发明条例制定形成可行路径 |
专利法修订工作 |
全力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工作,根据法制办相关安排形成详细的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 |
条法司 |
全年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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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实施专利立法宣传计划,开展专利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全年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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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立法部门就专利法修改重点问题开展国际交流,了解相关国际趋势,加强与立法机关沟通,促进形成共识。 |
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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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深度访谈工作,深入了解企业诉求,整理形成典型案例,为专利法修改提供实证支撑。 |
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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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实施细则修改配套研究。 |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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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第二轮专利法律制度完善专项调查工作,拓展调查对象,增强调查针对性,为专利法修改提供数据支撑。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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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条例制定工作 |
进一步调研国有企事业单位“三权改革”试点、促进知识产权实施转化经验,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完善职务发明制度的可行性建议,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发明的转移转化。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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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我国科技人才权益保护状况,从人才发展及创新成果利益分配角度,论证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对我国创新人才发展环境建设的必要性,形成调研报告,并提出完善职务发明制度的可行性建议。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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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学角度进一步论证完善职务发明制度与建设创新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完善我国职务发明制度的可行性建议。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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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可行的条例草案修改建议。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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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条例修订工作 |
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推动《专利代理条例》修订工作。 |
全年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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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局党组部署,积极配合条法司做好专利法修改中涉及专利保护相关条款的材料、数据、案例支撑工作,共同推进加快专利法修改进程。 |
管理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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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条法司开展相关工作,无具体工作措施。 |
协调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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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条法司推动专利法修改工作。 |
复审委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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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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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促进专利申请合理增长 |
根据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落实计划,细化分解工程任务。 |
管理司 |
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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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专利管理宏观政策层面,强化地方层面专利质量提升工作纵向联动,优化全国专利实力状况评价指标体系。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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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地区开展专利申请质量动态监测、通报与反馈,督促地方优化调整资助政策。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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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高价值专利的质量与效益导向,减少低质量专利申请。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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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牵头部门制定的计划,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
审业部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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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法审查,加强专利审查质量保障体系和业务指导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复审无效典型案例对审查业务的指导作用,制定实施审查协作中心业务指导规范,确保审查政策的稳定性和执行标准的一致性 |
持续完善业务指导体系,发布和实施《加强和规范审协中心业务指导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点加强和规范对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进一步明确指导目标,理顺指导机制。 |
审业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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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指导各审查部门单位运行《审查质量保障手册》,根据各部门运行情况和反馈的问题,完善并持续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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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外部反馈管理组织:发布《关于成立局专利审查质量社会信息工作组的通知》;召开工作组启动会并试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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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质量监督员制度:征求各部门单位就《关于聘请专利审查质量监督员的工作方案》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完善并发布工作方案;在全局范围内聘请质量监督员,并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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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撰《以案说法-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例指引》,建立复审无效典型案例指导机制。 |
复审委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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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按照局《审查质量保障手册》要求完善PDCA良性循环,落实《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严格依法审查,稳中求进,持续改进审查质量: 1、 中心及各审查部制定《2017年审查质量保障计划》,按月分解质量保障工作内容,针对质量保障薄弱环节、质量底线问题防控提出解决方案,精简管理,提高效率,并按计划完成。 2、 授权质量和驳回质量两手抓,加强对结案问题的事前发现和拦截,重点关注检索和结案正确等实体问题,针对质量短板和底线问题加大保障力度。 3、 加强对宏观质量数据的实时关注,保持审查政策执行稳定,审查标准执行一致。 4、 年中和年底分两次进行ISO9001内审,进行质量管理过程检查。年内完成ISO9001外审。 5、 根据复审、投诉平台等渠道反馈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找质量管理中的机制性和系统性疏漏,反馈问题和改进要求,并对后续的改进实效进行跟踪检查。 6、 初审部、新型部和外观部加强对承担同类业务实审部门的质量保障和业务指导。 (二)加强智能体系建设,促进中心业务指导水平提升: 7、 研究建立业务指导智能体系,发挥业务指导专家作用,利用已有业务指导和学术成果,提升业务指导效能和水平。 8、 编纂分领域指导案例集,为解决审查疑难问题提供实例支撑。 实施审查协作中心业务指导规范,进一步完善业务指导体系。 |
审协北京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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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审协江苏中心骨干人才培养选拔机制;组织室主任选拔聘任、骨干人才和新审查员导师选拔等工作并做好年度相关培训。 |
审协江苏中心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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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审查员外语能力、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综合业务水平。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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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查质量保障手册》明确和落实各级职责,规范质量管理机制,严格依法审查。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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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提高结案正确率及准确率,确保高价值核心专利的授权质量。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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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和业务指导体系的运行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工作与质评工作、培训工作的联动,加强部门间的审查标准执行一致。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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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审查员独立审查上岗后审查能力提升和评估方案,试点编写针对审查员独立审查上岗后审查能力提升和评估方案。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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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查质量保障手册》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心各级质量管理机制,加强中心对部级质检的监督,明确中心各级业务指导职责,进一步健全部门、科室两级业务指导体系架构,提升疑难案件指导的时效性;继续推进分领域检索规范制定,探索形成更多领域的检索手册,并积极推进已有检索规范和检索手册的有效利用,促进审查员进一步提高检索能力。 |
审协广东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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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监控中心审查质量宏观数据,组织部门按季度进行审查单元数据分析。 |
每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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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心层级案例共享和指导机制。继续评选各级优秀亮点案例。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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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开展有价值专利推选和宣讲活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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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关注特定领域、中医药领域审查动态,继续做好主动发现、及时上报和跟踪低质量专利申请工作,加强与局相关部门、其它中心联动,尝试建立低质量专利申请集中审查机制。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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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坚持对复审决定(包括撤驳和维驳决定)进行分析学习,加强与复审委的业务交流;聘请法律专家和中心具备法律背景人员开展法律思维讲座与交流活动;继续组织审查员参加复审委巡回口审旁听和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深度参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关工作,增强审查员法律意识和法律适用能力,加强审查员对创造性立法本意和法律内涵的正确认识,提升创造性评判水平。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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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执行中心《“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严格把好专利授权关”工作方案》;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质量保障职责;制定审查质量保障计划;优化质量保障队伍和业务指导队伍,制定2017年中心质量保障组工作方案和业务指导组工作方案,改进质量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模式和工作流程,加强质量保障与业务指导的联动,确保标准执行一致;有效发挥各审查部的质量保障主体作用,解决本部门突出的基础性、普遍性的管理问题和业务问题;优化室级业务管理体系,夯实室级管理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对复审无效典型案例的学习,加强对同类案件的指导作用;加强与局各实审部、复审委的人员交流和业务指导;建立宏观审查数据监控和分析预警机制,确保审查政策执行稳定。 |
审协河南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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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质量保障体系和业务指导体系职责并优化组织架构;完善部室两级质量保障体系,制定并运行《湖北中心审查质量保障手册》;贯彻落实局《加强和规范审查协作中心业务指导工作的若干意见》;针对复审无效典型案例开展研讨,形成指导成果。 |
审协湖北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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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心各审查部签订《审查任务与审查质量保障责任书》。 |
审协天津中心 |
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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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审查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审协天津中心审查质量保障手册》。 |
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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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分析各级业务指导情况,提高业务指导工作效能。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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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互联网和智能制造、特定领域、中医药领域以及集中推送的特定案件成立中心质量保障专家组,确保审查质量。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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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响应外部反馈,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升审查质量。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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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审查质量优先,落实质量提升工程,做好特定技术领域、重点案件的质量保障。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共性问题的发现、研究和指导,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联动,提升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典型质量保障案件和业务指导案件的全程跟踪监管和指导;加强和局部门、兄弟中心的沟通交流,准确理解政策,确保审查政策稳定和审查标准执行一致。 |
审协四川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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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全流程审查周期分段目标管理,继续完善优先审查规则,更好满足社会需求,确保专利审查周期总体平稳 |
继续加强发明专利申请首次处理及时性的管理,保持新案3个月内首次处理比例均达到95%以上,突出质量导向,加快可授权专利的审查;继续加强全局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一次合格的平均授权周期和超常未结案件处理情况的管理。 |
审业部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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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合理调配审查资源,加大优先审查开展力度,优先审查案件一般应当自获得同意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发出一通,收到回复后2个月内再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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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需要开展巡回审查和集中审查,更快更好地审查高价值专利申请,积极满足创新主体的多元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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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分类周期纳入全流程审查周期管理,研究其对整体审查周期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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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快速审查通道,继续推进短周期试点工作,将优先审查案件纳入短周期管理试点和快速审查通道,实现快审快结。 |
复审委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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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制定《2017年专利审查计划落实方案》,制定周期管理总体要求和管理目标;工作落实中加强对优先审查案件的周期监控,异常情况及时向审业部报备。 |
审协北京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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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2017年度《专利审查计划》中关于审查周期的要求,通过审查业务管理系统优化管理流程,加强案件的监控和预警。 |
审协江苏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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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审查业务工作开展现状,摸底并开展研究,适时开展审查单元优化工作,做好审查领域动态调整。 |
审协广东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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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监控好首次审查三个月、回案审查四个月的指导周期,确保周期平稳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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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查周期管理目标的要求,坚持审查质量优先以及更好更快地审查高价值专利申请的原则,及时处理案件,审查周期各项指标总体上与上年度保持基本稳定。 |
审协河南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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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心、审查部、审查室”管理模式,分级设置专人负责周期管理工作;在局各项审查时限的基础上设置预控期,按月发布周期数据和重点案卷信息;加强全流程审查周期分段管理,重点关注首次处理、回案处理时间较长的案件;按照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落实优先审查案件各阶段的审查时限要求。 |
审协湖北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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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密监控各项周期指标,保障审查周期在合理区间。 |
审协天津中心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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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调配审查资源,及时完成局推送及优先审查案件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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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审查质量优先,确保全年无严重超审限案件。严格落实局关于周期的各项要求,按月统计整理,设置专人定期提醒、汇总完成情况,确保专利审查周期总体平稳。 |
审协四川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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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审查骨干人才培养,重点提升审查员理解发明能力,进一步提高审查业务水平 |
编撰并发布2016年审查标准执行一致案例集。 |
审业部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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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门实际需求,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开展审查员技术综述撰写和专利分析方法培训工作,借助技术说明会、技术专家库和专利分析成果资源,开展审查员技术知识更新工作,借助中国专利学术论坛,开展审查员法律思维培养工作,稳步提升审查员的技术素养和理解发明的能力。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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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发明专利审查质量保障案例共享机制:梳理发明专利审查质量保障案例共享现状;确定案例筛选标准,建立案例筛选、共享和调整机制,并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组织部门筛选和加工案例;运行案例共享机制,并共享已筛选案例。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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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利检索能力评估基础水平和高级水平测试。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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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审查员检索经验交流:继续开展检索互助横向交流;鼓励各部门单位审查员充分利用《专利检索指导手册》。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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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审查员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审查员实践基地作用,有效服务于审查员及时更新专业技术知识,提升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审查业务能力;针对各级人才开展外语培训工作,通过长中短期班结合、线上线下互补的形式,为审查员提供多语种学习机会,有效提升审查员外语水平,进一步强化外文文献理解能力,促进提升审查质量。 开展代培研修工作,加强对京外中心审查业务骨干人员培养。开展代培研修工作,加强对京外中心审查业务骨干人员培养。 |
人教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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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典型质量保障案例,针对信访、投诉、败诉案件开展案例分析工作,提升整体审查能力。 |
复审委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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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业务专家论坛,开展“以案说法·每人一讲”专题活动,鼓励学习法律经典著作,提升依法审查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专家型审查队伍建设。 |
审协北京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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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技术专家库和技术说明会等平台,以及通过技术综述撰写、企业调研等,提升审查员准确理解发明和技术事实的能力。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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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检索交流会,分享检索经验,促进检索专家发挥引领作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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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同期次新审查员跨部门业务交流研讨,对各部门新审查员独立上岗评估工作开展指导与检查。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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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骨干人员参与中心质评组。 |
审协江苏中心 |
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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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优秀审查员参与课题研究、培训授课等进阶工作。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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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技术说明会,继续推进技术综述撰写工作,组织/邀请课题研究人员进行技术综述讲座,组织审查员赴实践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实习调研,提高审查员正确理解发明和认定事实的能力。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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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好技术专家库专家、技术说明会、业务论坛、实践与创新促进基地实践活动等的协同作用,全方位提升审查员技术素养和审查能力,确保高价值专利申请的审查质量。维护好广东省第一批实践与创新促进基地建设,推动第二批实践与创新促进基地设立。 |
审协广东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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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修订的《审查业务管理办法》落实,公正科学评价审查员业务能力,按季度从审查业务统计数据和业务素质角度评价审查员审查业务综合能力,发现优秀人才,起到正向激励作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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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疑难案例研讨会、业务讲座、质检案例讨论会等,持续提升室级管理人员质量保障综合能力。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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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专项工作组,提升基础审查能力;依托局级专项课题《发明构思在创造性评判中的作用》的成果,强化发明构思在检索、创造性评判等阶段的应用;注重局内现有成果的学习;开展系列活动,持续提升审查员的证据获取能力、三性评判能力、准确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能力和社会认知能力。 |
审协河南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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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中心审查骨干人才,制定针对审查骨干人才的能力提升方案;选派审查骨干人才赴京开展业务研修;开展“理解发明”、“趋近本领域技术人员”等专项培训;组织“说案明法”分领域案例研讨、技术素养提升等专项活动。 |
审协湖北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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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和完善中心培训体系,做好审查员培训工作。 |
审协天津中心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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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业务骨干和导师培训,不断提高骨干人才业务指导能力。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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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分领域《检索操作规范》,加强审查员检索能力建设。 |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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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例为载体开发分领域课程并开展培训,提高审查员理解发明能力。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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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审查骨干人才培养制度建设,建立审查骨干人才培养体系;探索建立审查型骨干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审查骨干人才队伍质量;严把招聘质量关,优化招聘工作流程,持续开展在岗培训,提高在岗培训质量,完善5-22月在岗培训体系,开展合议式创造性案例研讨、技术分享持续提升审查员理解发明能力,制定检索规范、审查文化和职业道德培训等活动,通过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审查业务水平。 |
审协四川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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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向京外中心选派业务骨干力度,保障审查业务高质量开展 |
2017年1月,已经派出82人到京外专利审查协作中心交流挂职,同时在今年3月,启动第二批赴京外专利审查协作中心交流挂职工作,预计于4月派出23名左右处级以下干部到京外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工作。 支持和鼓励各级各类人才参与干部交流计划,在人员选派中优先考虑中高端人才。 |
人教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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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7年专利审查计划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为选派的业务骨干核减离岗期间的工作量。 |
审业部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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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审查保障条件建设,提升文献保障能力,提高审查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 |
检索系统智能化改造:(1)智能辅助检索系统上线,在S系统中增加自动检索功能。(2)增强实用新型机检效能。 |
自动化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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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系统启动升级改造,实现查新机检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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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外观智能辅助审查系统建设:完成外观智能辅助审查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程序,完成用户需求分析梳理和系统总体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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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数据保障和支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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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探索专利分类业务管理办法,健全分类业务管理流程; 制定专利分类业务年度实施计划,全面保障分类工作实施; 探索建立局文献资源的动态优化工作机制; 开展特定领域的技术及产业动态跟踪与信息推送服务,定期发布信息简报。 |
文献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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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专利代理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代理质量反馈机制,整治代理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加大专利代理执业培训力度,促进专利代理质量稳步提升 |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实施监管。 |
条法司 |
全年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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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建立专利代理质量评价机制,形成专利代理质量评价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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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行动,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形成打击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行为整治的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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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多层次分领域的专利代理人培训班,全面提高专利代理人的撰写能力。 |
代理人协会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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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建立协会专利代理人的师资梯队,进行上岗培训班师资库的组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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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培训模式,与地方协会、专利代理机构合作举办实务技能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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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十期分领域专利审查与专利代理业务交流培训班,加强专利审查与专利代理之间的业务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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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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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理念,深入实施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加快构建专利领域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专利保护 |
制定印发《落实<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2017年工作分工方案》,建立严格专利保护工作联络员制度,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
管理司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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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加快建设一批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研究制定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管理办法。推进有关地方局根据实际需求,组织申报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会同局内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调研、审批、建设、管理等工作。开展对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人员的上岗和业务提高培训。 |
管理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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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相关业务流程搭建,协调相应信息化系统改造。 |
审业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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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验收各快维中心升格保护中心的新业务类型的申请,配套专项的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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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保护中心开展专利复审和无效的快速审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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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保护中心开展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快速审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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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快维中心(保护中心)业务质量监控,定期质量抽查及数据统计,及时将共性问题通报至全部快维中心(保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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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完善快速维权案件的加快审查的必要条件及其审查流程管理措施;配合开展专利审批系统维权业务扩展的适应性改造工作;配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保护中心优先审查案件的加快审批流程及专利事务服务的保障。 |
初审流程部 |
根据牵头部门统筹安排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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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保护中心筹办调研工作,制定好保护中心预审工作培训方案以及涉及保护中心案件的审查工作办法,保障保护中心快速审查业务的顺利开展。 |
新型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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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预审培训,推进并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员全面开展主动检索;合理配置审查资源,确保快速审查通道畅通。 |
外观部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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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外观设计专利快速维权系统流程,提高审查质量与效率。 |
自动化部 |
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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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确定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快速维权工作的业务流程,完成系统流程优化设计,开展系统优化改造,初步实现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快速维权业务工作。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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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确定的评价报告和复审无效快速维权业务流程优化需求,完成系统流程优化设计,启动系统优化改造工作。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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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数据保障和支持工作。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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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针对保护中心的案件快速受理与审查办法,在有条件的保护中心建立立案窗口,建立快速审查通道;制定专利侵权判定专家咨询办法,根据保护中心需要提供相应专家咨询意见;面向保护中心组织开展专利侵权判定培训。 |
复审委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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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推进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专利行政执法能力,继续开展专利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
全面加强专利执法监管,大力整治侵权假冒行为,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效率,有效推进调查取证工作,切实提升侵权判定水平,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有效加强执法协作调度,建立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强化绩效考核与责任制。针对电子商务、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以及展会、进出口等关键环节侵权假冒行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
管理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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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联动,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和国际合作 |
建立常态化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深化执法督导巡查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与公开制度,强化执法绩效考核机制。深化专利执法协作调度机制,积极开展跨地区执法案件与办案人员调度工作,深化“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区域的联合专利执法和协作执法。建立专利违法线索通报通告机制,通过执法信息化系统汇总、通告、分发各地专利违法线索,畅通跨区域案件信息交换渠道,协同查处重大案件。 |
管理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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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探索加强仲裁调解与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的衔接: 1-2月:完成第一期调解试点工作的成果整理,做好第四期试点的遴选启动工作,将仲裁纳入试点内容,探索仲裁和调解以及其他保护渠道的对接。 3-5月:启动第四期试点工作,选择合适的承担单位;完成第二期试点的成果收集和验收工作,到相关区域进行调研;积极推动项目实施,收集第三期试点单位的中期报告;总结前期经验,完成案例汇编集和指导手册(初稿),征求试点单位意见。 6-12月:考虑组织调解仲裁工作研讨会,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难点、探讨工作方向;修改完善案例汇编集和指导手册形成定稿。 |
协调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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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WIPO共同积极探索在华设立技术创新支持中心,并联合开展中山古镇利用外观设计保护推动经济发展最佳实施案例研究;逐步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基地的建设试点工作。 |
国际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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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
将有关专利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明确有关信用信息的采集规则,积极推进信用信息的有效使用。充分利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有效使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专利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在线披露和共享。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加快推进专利领域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充分利用相关监管惩戒手段,加大对不良信用记录较多者实施严格限制和联合惩戒的力度,推进强化针对侵权假冒的惩戒手段。 |
管理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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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 |
指导知识产权出版社撰写《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手册》,并申请系统域名,完成系统部署。 |
协调司 |
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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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开展第四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遴选申报工作。 |
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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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汇总申报情况,并确定第四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名单。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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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第二批培育市场开展评审认定工作,确定第二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名单。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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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知识产权报社对相关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开展宣传工作。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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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知识产权出版社进行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管理系统2期开发和日常管理维护。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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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该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在各市场的应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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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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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上线运行知识产权运营总平台,推动各子平台陆续投入运行 |
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和线下建设工作。依地方申请,择优遴选一批功能特色、产业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运营机构,形成要素齐备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 |
管理司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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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公司、出版社、信息中心通过控股华智众创公司全面推进平台建设,拟于上半年实现平台上线并开展试运营,通过逐步建立完善平台规则体系,引导相关机构、子平台及各类创新主体在平台上开展业务,共同构建知识产权运营生态体系。 |
开发公司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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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股东监督管理职权,确定平台运营公司董事、监事人选,依法参与公司管理与高层决策。 |
出版社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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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台建设中,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出版社安排李程副总经理每周赴运营平台参与平台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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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台运营中,提供数据资源支撑,同时尽力提供各种测试数据,支持平台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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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审查过程相关、国外专利全文图像、中国专利摘要英文翻译过档数据服务。 |
信息中心 |
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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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外专利全文图像数据、中国专利摘要英文翻译数据更新服务。 |
2018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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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运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发展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
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成立,指导已成立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完成项目投出,搭建平台,宣传成功做法。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及管理,提高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水平与国际竞争力,保障产业技术安全,助力企业“走出去”。 |
管理司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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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破解质押融资面临的评估难、处置难、变现难等问题,推进专利保险险种开发 |
推进风险补偿基金试点省份有效运用补偿基金,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完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 |
管理司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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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优化专利评估及价值分析指标体系,加快推动指标体系的应用推广,引导评估机构优化专利评估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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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服务机构参与风险补偿机制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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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作用,有效支持专利处置及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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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及分担模式和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工作宣传和推广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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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和组织试点示范地区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加强服务机制建设,搭建企业和保险机构需求对接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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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地方局会同当地保险机构开展宣传培训、保企对接等活动,增强企业风险意识,提高投保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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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专利许可保险等新险种的宣传力度,并结合地区实际进行重点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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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针对区域、产业和企业的专利导航项目 |
按照《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指导地方宣贯实施导则及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 |
管理司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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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专利的区域布局、产业布局和海外布局 |
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 召开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现场会(2月) 组织知识产权区域布局专题培训(4-6月,11-12月) 印发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发展报告(6-7月) 组织知识产权导向目录范本编制项目(1-12月) |
协调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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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产业布局和海外布局: 深化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试点,指导产业布局方向(全年) 编制知识产权支持国家重点产业发展工作方案(1-4月) 不断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网“智南针”(全年) 编制海外知识产权实务指引(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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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分析评议工作力度,重点围绕“中国制造2025”十大主导产业,构建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发布评议报告,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
形成知识产权评议政策研究报告。 |
协调司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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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知识产权评议政策文件。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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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试点。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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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知识产权走基层服务经济万里行”等活动发布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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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举办评议报告新闻发布会。 |
办公室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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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评议报告的发布和解读,选取各地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 |
报社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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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需求对接,重点在大飞机、高铁、海工平台、船舶、新材料等产业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中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 |
开发公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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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展服务链,依托咨询业务,在技术进出口、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活动中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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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的分析评议业务流程、质量控制、保密制度、服务产品定价等规章制度,提升知识产权评议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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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的信息分享机制。开发和推广方便适用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专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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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出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相关政策,推行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 |
联合中科院、教育部启动推行实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工作,确定一批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贯标单位,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
管理司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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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提升专利信息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批复河南郑州市、深圳福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 |
规划司 |
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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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订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指引。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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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广东佛山、四川成都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进行验收。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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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国外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研究(澳大利亚、新西兰、中东7国等)。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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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江西等地组织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牵手区域经济发展行动。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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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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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等地开展专利信息分析人员职业技能规范化测评试点。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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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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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各级单位用于开展专利信息服务的专利数据资源。 |
自动化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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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各级单位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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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用于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的“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检索与分析系统”试点工作,扩大系统试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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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用于专利数据开放的“专利数据服务试验系统”稳定运行,扩大系统使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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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数据保障和支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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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专利文献服务网点能力,指导开展专利信息服务,更好的服务创新创业。 |
文献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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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利信息筛选及主动推送试点工作,组织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专利信息服务需求挖掘和信息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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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创空间建立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制定众创空间专利信息服务规范,开发适用于创新主体的专利信息服务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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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益讲座+网络课堂”加强专利信息窗口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专利信息传播利用与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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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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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倡议,启动建设“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信息网站,开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学位教育,深化与沿线国家的务实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
落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共同倡议:举办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机构的审查员培训班;开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官员的学位教育;召开国内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协调会,推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共同倡议落实。 |
国际司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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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在知识产权信息化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大沿线国家知识产权数据资源收集力度,2017年新增建立数据合作关系的沿线国家知识产权机构10家左右;持续加大向沿线国家推广我局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力度,围绕我局“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总体部署提供信息化支持。 |
自动化部、国际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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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数据保障和支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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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建设“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信息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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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加大派员力度,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工作。 |
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全面合作:办好博鳌亚洲论坛知识产权研讨会;邀请WIPO总干事正式访华,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与WIPO签署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拓展和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合作;组织参加第57届WIPO成员国大会;力争向WIPO派遣首批初级专业官员;与WIPO启动技术创新支持中心建设磋商,力争选定3-5家试点单位;支持WIPO中国办事处在华开展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合作,推广WIPO管理的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
国际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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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多双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化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机制,办好成员国大会期间第九届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启动建设金砖国家知识产权信息网站,继续推动中美、中欧、中日韩、中蒙俄、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办好2017年博鳌亚洲论坛知识产权分论坛 |
筹备发明五局合作副局长会议,参加中日双边工作层会议,与日韩分别交流重要五局合作议题;参加由EPO主办的发明五局副局长会议;筹备并参加由EPO主办的发明五局局长系列会议,组织我国产业界参加五局局长/产业界会议; 梳理外观设计五局合作项目进展,参加外观设计五局合作年中会议;加强对产业界关于五局合作的宣传推广,召开五局项目落实推介会;筹备并参加发明五局统计工作组会议、第一工作组会议、第三工作组及专利协调专家组会议; 参加2017年外观设计五局合作年度会议;调整中日韩三局合作机制,提高合作效率;参加第17次中日韩三局局长会及第5届中日韩三国知识产权研讨会,推动三边合作发展;参加第四届中蒙俄三局局长会及三局知识产权研讨会; 举办第17届中国-东盟局长会;举办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商业化研讨会; 深度有效参与中美商贸联委会等政府间对话机制,进一步增进理解、化解分歧; 深化与美国专利商标局的高层交流,完成赴美高层访问,签署两局2017-2018合作计划;进一步加强与产业界、知识产权研究机构和高校院所的交流,组织相关研讨会和调研活动,收集需求;建立中美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小组,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 深化拓展与美国专商局的业务交流与合作,赴美参加中美业务专家组会;完成我局与欧洲专利局数据交换协议的磋商和签署;通过发明五局局长会、副局长会等复边平台做好我局与欧洲专利局的双边协调,深化战略合作关系;主办我局与欧洲专利局第十一次局长会议及相关活动,签署两局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安排申局长赴欧盟知识产权局访问,举行局长会谈,并签署两局升级版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完成我局与欧盟知识产权局年度工作计划的签署;完成我局与欧盟知识产权局数据交换协议的磋商和签署;主办第24届中日两局局长会,持续推动两局务实合作;举办第23届中韩两局局长会、中韩知识产权研讨会,深化两局务实合作;举办中日专利制度研讨会;参加由印度局主办的金砖五局协调小组会议,组织我局审查员赴印参加五局第二次审查员培训交流活动;参加由印度局主办的第八次金砖五局局长会议;主办WIPO成员国大会期间第九次金砖五局局长会议。 |
国际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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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建设金砖国家知识产权信息网站。 |
自动化部、国际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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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与非洲、拉美、南亚等地区的知识产权合作 |
完成赴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摩洛哥以及赴南非的高层访问,签署相关合作协议;赴巴西、墨西哥以及赴阿根廷、智利等知识产权政府机构的高层访问,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与南亚地区国家就对外提供检索和审查服务开展磋商,推进我局对外提供服务工作;举办拉美知识产权高级研修班;举办面向非洲地区的知识产权高级研修班;推进并优化外派讲师的选拔工作,选派人员赴非洲、拉美、西亚等地区授课。 |
国际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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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专利审查高速路国际合作网络 |
完成赴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摩洛哥以及赴南非的高层访问,签署相关合作协议;赴巴西、墨西哥以及赴阿根廷、智利等知识产权政府机构的高层访问,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
国际司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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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现有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 |
审业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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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际司的部署,拓展新的PPH合作伙伴,推进PPH谈判磋商,达成新的PPH合作意向或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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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PPH业务推介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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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境外参展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与业务指导,开展境外知名展会现场维权服务 |
完善境外展会维权机制。以大型境外展会为突破口,推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建立境外展会快速维权与境内维权援助工作的联动机制,发挥现有维权援助体系对境外展会维权的支撑作用。选择对我国重点产业发展影响较大、专利密集度较高的境外知名展会开展现场维权服务。 |
管理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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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一带一路”和金砖国家知识产权信息网站,为企业提供相关信息。 |
国际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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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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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等大型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涵、凸显特色,扩大活动影响力 |
组织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包括启动仪式、新闻发布会、开放日等。 |
办公室 |
4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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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举办以“创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2017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包括开幕式、主论坛和六个分论坛。在4月12日和4月21日制作两期世界知识产权日和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特刊。 |
报社 |
4月20日、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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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做好统战和群团工作 |
组织民主党派、归侨侨眷情况通报会。 |
机关党委 |
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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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民主党派、归侨侨眷“两会”精神培训班。 |
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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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民主党派赴京外调研。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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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民主党派参加智库论坛活动。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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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民主党派、归侨侨眷十九大精神培训班。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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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强知识产权青年联合会建设,提升青联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继续配合做好文化大讲堂活动。 |
团委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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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和谐机关建设,组织更多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
举办第24届迎新春棋牌赛、第二届“知识产权杯”书画大赛、第12届“知识产权杯”乒乓球赛、第10届“紫金杯”男子篮球赛、第17届“先锋杯”羽毛球赛、2017年度春季和秋季健步走活动、第5届集体婚礼、家庭日和单身联谊活动;组织开展青年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特别是办好一场汇报演出、一部纪念视频和一本纪念专刊。 |
机关党委 工会 团委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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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新设立一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
评定第三批试点学校,第一批示范学校。 |
办公室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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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大信息发布和报送力度,加强对政策法规、典型事例、热点焦点的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
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加强对政策法规、典型事例、热点焦点的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
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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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三五”规划、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等工作加强宣传报道,推出相关专版专栏。 |
报社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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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中国知识产权报、政府网站、官方微信、知识产权杂志等各类平台载体,突出各自优势,实现融合发展 |
统筹局内各类宣传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各具特色、融合发展。 |
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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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政府网站栏目体系,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升网站用户体验水平。 |
专利局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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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报网融合,打造集报纸、网站、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在内的知识产权新闻舆论全媒体平台,巩固知识产权新闻舆论主阵地。 |
报社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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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强化基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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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干部交流任职,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基层锻炼,全面化解超职数配备处级非领导干部,科学设定进人计划,促进形成合理梯队 |
完成干部调研工作,根据党组部署完成司部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 |
人事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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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部分司部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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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交流挂职。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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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化解超职数配备处级非领导专项工作小组,建立相关台账,对消化工作进行督促,按时完成消化任务。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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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全局优秀年轻干部进行摸底,充分了解队伍结构、能力素质、思想现状等情况。 |
人教部 |
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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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组织需求和优秀年轻干部能力素质情况等,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深入开展针对性的重点培训。 3.充分利用青年管理骨干、党青工妇等岗位,开展岗位锻炼培养。 4.虽然专利局已完成消化超职数配备处级非领导干部任务,但是由于军转安置原因(17人),目前我局处级非领导干部数仍超过职数。在此情况下,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解决处级非领导干部超配问题:通过处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将一批群众公认度较高、德才表现较好、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并乐于负责任的处级非领导干部选任为处级领导干部。 经各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研究上报,具体措施如下: 1、北京中心: (1)岗位交流。根据实际情况,对经历比较单一的年轻干部进行轮岗锻炼,如行政管理部门和审查部门的年轻干部进行岗位交流,使其对行政管理工作和审查工作都有全方位的了解。 (2)导师指导。由局高层次人才对年轻处级干部进行跟踪培养、联系指导,年轻干部定期向所属导师汇报思想,通过开展谈心交心,了解其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并从工作作风、方法、业务等方面给予指导。 2、江苏中心: (1)第一批中心骨干到江苏省市县挂职。 (2)骨干系列培训(一):中心师资培训。 (3)干部培训(一):组织能力或沟通能力培训。 (4)第二批中心骨干到江苏省市县挂职。 (5)骨干系列培训(二):知识产权热点问题讲座。 (6)干部培训(二):政策解读与实践能力。 3、广东中心: (1)加强年轻干部在中心内部的岗位交流锻炼,鼓励年轻干部到重难险阻岗位进行培养锻炼。 (2)积极与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科技园区以及创新型企业等协调沟通,开展干部的挂职交流锻炼。 (3)大力开展干部专项培训工作。 4、河南中心: (1)多岗位培养锻炼科级干部,选派综合部门有审查背景的室主任兼任审查部室主任。 (2)开展形式多样的管理骨干培训,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经验交流。 (3)做好局挂职干部的工作安排。 (4)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推进优秀审查员代表赴京进修学习项目。 (5)积极储备外事人才,完善外事人才培养及使用机制。 5、湖北中心: (1)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赴地方相关单位挂职/借调。 (2)组织年轻干部赴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院校参加各类培训。 (3) 针对室级干部开展管理能力提升培训。 (4) 开设青年干部论坛。 6、天津中心: (1) 到局党校、行政学院学习及出国学习。 (2) 组织干部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3) 中心内部岗位交流任职或挂职。 (4)到局有关部门借调或挂职锻炼。 (5)到天津市、东丽区相关委办局借调或挂职锻炼。 7、四川中心: (1)完善中心年轻干部培养制度建设: 出台《审协四川中心人才培养工作办法》,在此基础上,制定《审协四川中心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管理办法》《审协四川中心在职人员学习进修管理办法》以及《审协四川中心外语培训管理办法》等人才培养相关配套管理规定,从制度上保障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切实开展。 (2)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中心和局系统及相关单位的干部交流力度,拓展干部培养新渠道,挖掘年轻干部成长潜力。 8.人事教育部始终支持综合管理部门和审查业务部门,在编制限额内,开展积极的人员双向交流任职,在交流中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开阔思维视野。目前,人事教育部已经初步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干部交流实施方案》并报人事司审核,同时已在人教部、通信部等部门先行先试,后期将逐步推进,产生示范效应,积累有益经验,健全激励机制,力争今后两到三年内在全局范围内全面实施,以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9.为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基层锻炼,2017年,专利局已经派出42人赴地方政府、地方知识产权局系统、行业协会、院校和重点实验室等交流挂职;派出136人到局下属单位和社会团体挂职,交流途径不断拓宽。 |
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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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27名优秀干部到局直属单位、地方局挂职锻炼,选派5人到各级法院基层挂职锻炼;通过处级机构调整和处级领导干部竞争性选任工作,消化掉现有超配的26名处级非领导职数;选拔部分优秀干部进行交流任职,努力形成干部交流的良好循环;科学制定进人计划,结合实际,5月份拟从局招录工作人员23人,确保干部队伍合理配置。 |
复审委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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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做好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培养 |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批复设立2家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利用培训基地开展创新人才和强国建设急需紧缺人才知识产权培训。举办全国培训基地研讨班。 |
人事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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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人才培训基地,做好中高端人才培养工作。 |
人教部 |
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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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7年将继续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及知识产权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及岗位培训项目,并举办国家级高级研修班。2017年将继续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总结及考核工作。同时根据全社会知识产权培训需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在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培训工作中完善产学研联合培养模式、大力培养知识产权创业导师,并加强青年创业指导。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师资人才队伍建设是我国各项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基本保障。培训中心2017年继续加强高校师资、地方局师资和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师资的培养和使用,同时逐步加强中小学师资培养,提升各年龄段在校生的创新精神和知识产权意识,为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基础性支撑。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2017年具体措施:新开设5家分站,培训规模30万人次,开发30学时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制作至少50门微课程用于移动平台。开展2期WIPO远程教育中文课程,开展针对高校的基于远程教育的知识产权培训课程。 |
培训中心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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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和培训机构改革 |
按照人社部部署,继续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扣,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及改革范围内人员的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和资料准备等,2017年上半年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工作,待人社部统一部署正式通知后启动正式缴费工作。 |
人事司 |
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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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司将会同规划司、专利办、机关纪委开展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清理核查工作,起草《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方案》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经局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向人社部、财政部报送,待人社部财政部批复后,商同规划司审议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指导监督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培训机构改革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于2017年底完成。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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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人事司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相关工作。 |
规划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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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相关工作。 |
专利局办公室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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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人事司,督促各中心做好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
人教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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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经费保障,注重开源节流,确保经费总盘子只增不减 |
按财政部要求做好2017年“二上”、“二下”预算和2018年“一上”、“一下”预算工作。 |
规划司 |
1月、4月、8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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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与财政部沟通,争取预算规模在现有水平上有所增加。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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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规划司做好2017年二上、二下预算和2018年一上、一下预算培训及编报工作。 |
专利局办公室 |
1月、4月、8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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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集约使用,向重点任务倾斜 |
加强对预算执行管理的监督。 |
规划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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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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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项目库建设,开展局内项目预算评审工作。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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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责,配合规划司做好预算的监督执行、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库建设和预算评审工作。 |
专利局办公室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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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建设,推动建设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 |
赴相关部委调研国家高端智库建设情况,形成高端智库建设工作调研报告,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建设工作方案。 |
人事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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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事司等部门的要求,形成相应的报告和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开展智库建设实体工作。 |
研究中心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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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局内课题研究工作,加大成果运用力度 |
严格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设立立项审批委员会,统筹全局立项审批工作;加强成果推广利用,课题成果实行绩效评价制。 |
局学术委员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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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局三期工程和京外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 |
完成土方工程。 |
三期办 |
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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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地下室结构工程。 |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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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回填土施工。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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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北京市结构长城杯申报和验收。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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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地下室的二次结构砌筑施工。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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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实现主体结构封顶。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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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幕墙、电梯、消防、弱电、机房等专业工程以及暖通、给排水等材料和设备招标。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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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协调推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和建设等审批手续的办理。 |
规划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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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期工程进度,协调做好三期工程配套搬迁项目预算需求。 |
专利局办公室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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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更大的力度解决职工住房和子女入园入学问题,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 |
将继续加强与海淀区民族小学的沟通协调。由于民族小学不是我局集体户口划片对应的学校,需要我局相关部门与海淀区政府提前沟通,让我局职工子女入学走海淀“服务区内中央单位”的渠道。机关工会将与民族小学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做好职工子女的入学保障工作。 |
工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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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国管局房地产管理司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国管局职工住宅及周转房房源。 |
专利局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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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昌平区的沟通,做好三期建成后昌平区提供人才公寓的安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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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做好与有关合作方共同建设职工住宅的前期土地规划调整相关工作,争取北京市相关政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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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7年离退休干部工作计划》抓好年度各项工作落实。 |
离退休干部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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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实施意见》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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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以“三会一课“制度年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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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抓好“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正能量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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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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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密、扶贫开发、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
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落实,研究制订局定密管理暂行办法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组织全局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复核涉密人员、积极开展保密教育和轮训。 |
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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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协调做好我局机关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修订完善服务合同,强化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保障我局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运行。 |
专利局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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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桑植和崇礼定点扶贫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因地制宜、因需施策,集聚各方面力量扎实开展扶贫项目,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
局扶贫办公室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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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各项工作督查督办力度,促进工作落实。增强全局一盘棋意识,强化职责定位,优化办事流程,严格照章办事,提高行政效能 |
凝炼重点,印发党组2017年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 |
办公室 专利局办公室 |
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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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党组2017年工作要点分解任务及重点工作细化方案。 |
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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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负责督方案、督进度、督效果,按月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通报要点分解任务进展情况。 |
3至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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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对党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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