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7.04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333号建议答复的函
(国知发法函字〔2017〕103号)
朝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进度和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的建议收悉,结合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局认为,代表所指出的问题客观准确,对于具体的意见建议,我局深表赞同。
一、关于加快专利法的修改进度
《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已于2015年7月由我局上报国务院,2015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就送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7年3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将专利法修改列为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体现了对专利法修改工作的高度重视。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对专利法修订草案加紧审查,多次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赴地方进行调研,并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法制办将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形成草案报请国务院常务会审议。
在此期间,我局积极配合推进专利法修改进程。一是将“配合法制办推进专利法修改进程”列入局党组重点工作,制定专门计划,建立专门机制,主动采取多项措施,认真提供各类分析意见和支撑材料、参加部门座谈、及时反馈意见建议。二是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于2016年开展专利法律制度完善调查工作,围绕专利法修改重点问题进行问卷调查,深入了解权利人对专利法律制度的相关评价和完善诉求。2017年,将继续开展相关工作,并结合创新主体的保护实践开展案例深度访谈。此外,提前开展修改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研究工作,为专利法修改建议条款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提供支持。三是加大宣传和沟通工作力度,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众介绍专利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和修改内容,并将立法与普法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尤其是企业等创新主体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同时加强与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解释沟通,努力形成合力,推动专利法修改进程。
最高人民法院也积极参与专利法的修改工作,认为新的形势对专利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本次专利法修改顺应新的时代发展潮流,正当其时。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专利法修改研究小组。目前,已就专利法修改提出专门修改意见并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二、关于从国家层面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知识产权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近年来先后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一是印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一系列文件,指明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方向。二是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对地方探索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做出统一部署,明确提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三是出台文件指导地方稳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要求完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2017年3月,国务院印发《中国(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将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作为上述七个自贸区建设转变政府职能的主要任务之一。此外,我局联合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等13个部委印发《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制定开展综合改革试验的组织实施方案。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力度,尽快建立合理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能力,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
最后,非常感谢代表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关心关注和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支持。今后我局将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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