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李再春
性 别:女
职位职称:律师
工作单位:盈科律师事务所
学 历:学士
专 业:法学
学 校:华东政法大学
曾任日企驻沪商务代表,和酒店管理工作。
民商经济、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
1、在2012年10月19日出版的《医药经济报》刊登题为“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的法律点评;2、员工集体诉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3、某企业合同纠纷山西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案;4、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5、股东纠纷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案;6、宜兴工程款纠纷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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