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刘玥
性 别:男
职位职称:律师
工作单位:北京大器律师事务所
1993年执业以来,主要从事公司运营和治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实践及研究。
部分案例包括:
《中国拳王争霸赛》及《亚洲拳王争霸赛》、《中国-东盟拳王争霸赛》、《中外拳王对抗赛》(中国vs.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美国/日本等国拳王对抗赛)、《中国电视拳王大奖赛》等竞技赛事的法律顾问;
第二十九届北京奥运会大型艺术活动《奥运龙II》的法律顾问;
第三十届伦敦奥运会女子拳击项目资格赛承办商法律顾问;
新浪网中医频道、凤凰网中医频道(运营商)法律顾问;
摄影网站——《色影无忌网》(运营商)法律顾问;
戛那获奖影片《旅程》电影配乐著作权纠纷案;
德宇诉俞敏洪著作权纠纷案(本案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十佳知识产权案例”)。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科技法学会委员,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第一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律师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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