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严永和
性 别:男
职位职称: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工作单位:暨南大学
学 历:硕士
专 业:法学
学 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先后在贵州大学、暨南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任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州市知识产权专家组成员。
教学科研 主要研究方向是知识产权法
著书:
1. 《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2. 《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与制度框架》,《民族研究》2006年第2期
3. 《论传统知识上的智慧财产权利益及其确认与保护》,载国立清华大学(我国台湾)《台湾科技法律与政策论丛》第三卷第一期
论文:
[1]严永和. 当下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调适的主要思路[J]. 法学评论,2012,(4).
[2]严永和.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法令的几个问题[J].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6).
[3]严永和. 当代世界知识产权政策的生成背景与动因分析——以TRIP s协议为中心[J]. 电子知识产权,2011,(Z1).
[4]严永和. 遗传资源财产权法律逻辑诠释——以《生物多样性公约》为中心[J].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
[5]严永和. 民族民间文艺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设计:评价与反思[J]. 民族研究,2010,(3).
[6]严永和. “遗传资源利益分享权”的法律性质诠释[J]. 知识产权,2010,(5).
[7]严永和. 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J]. 知识产权,2009,(3).
[8]严永和. 我国台湾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述评[J].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5).
[9]严永和. 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与制度框架——以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知识为例[J]. 民族研究,2006,(2).
[10]严永和. 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正当性的经济分析[J]. 知识产权,2006,(2).
[11]严永和. 论商标法的创新与传统名号的知识产权保护[J]. 法商研究,2006,(4).
[12]严永和. 现行专利法对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保护——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在先技术化[J]. 贵州民族研究,2006,(6).
[13]严永和. 国外生物资源刑法保护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以印度和圭亚那为例[J].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14]严永和. 传统资源保护与我国专利法的因应——以《专利法修订草案》中的“传统资源条款”为例[J]. 知识产权,2007,(3).
[15]严永和. 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J]. 电子知识产权,2008,(12).
[16]严永和. WIPO-IGC第十次会议 传统知识保护实体条款的不足与完善[J]. 电子知识产权,2008,(2).
[17]贾学胜,严永和.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刑法保护及其完善[J]. 电子知识产权,2008,(3).
课题:
1、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7JA820024),经费5万元。
2参与国务院法制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立法论证会
3、2006年10月,应国务院法制办邀请,对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送审稿),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4、 2007年10月,第二次应国务院法制办邀请,对国务院法制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5、2008年1月应国务院法制办邀请,在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立法论证会,并就“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民事权利的限制与例外”作专题发言;
6、2008年6月,第二次应国务院法制办邀请,在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立法论证会,对非遗保护法作全面发言。
7、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法第三次修改“遗传资源条款”立法论证会
8、 2006年12月,应国家知识产权局邀请,在贵阳参加“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研讨会,对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遗传资源保护条款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2006年1月,所撰《论瑶族药浴的知识产权保护》一文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届全国知识产权(专利)优秀调研报告暨优秀软课题研究成果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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