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胡波
性 别:男
职位职称:广东暨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工作单位:广东暨众律师事务所
学 历:博士
专 业:知识产权法
暨南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中国专利代理人资格,
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广东省民商法研究会理事,
暨南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民革党员,珠海市民革孙中山研究会副会长,珠海市侨联法律顾问,
曾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现任珠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
自1997年起从事律师工作,代理过民事、刑事、行政各类诉讼或仲裁案件数百件,处理过企业并购、专利许可等多种非诉讼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曾担任珠海炬力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等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等世界五百强企业的法律顾问,并曾为数家中国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企业并购、专利许可等多种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
著作:
《专利法的伦理基础》(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智慧的较量:知识产权案例评述与诉讼技巧》(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副主编);
《知识产权管理实务大全》(企业管理出版社2011年版,编委);
论文:
[1]“共享模式与知识产权的未来发展——兼评知识产权替代模式说”,《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4期;
[2]“话语伦理视阈下的专利立法程序”,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年第4期;
[3]“专利法的伦理基础——以生物技术专利问题为例证”,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2期;
[4]“扩张还是限制——从美国专利判例法的演变趋势看我国专利法的修改”,载于《河北法学》2014年第5期;
[5]“海滩、城墙、互联网——公共资源的未来”,载于《中国图书评论》2012年第3期;
[6]“生物资源的法律保护”,载于《生态经济》2007年第4期;
[7]“强化专利权的外部限制”,载于《电子知识产权》2007年第11期。
[8]“关于性骚扰立法的几点思考——兼论《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条款”,载于《妇女研究论丛》2006年第1期;
[9]“‘法的正当性’语义考辨”,载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10]“关于知识产权战略的几点思考”,载于《改革与战略》2006年第11期;
[11]“信息伦理与版权制度—对巴洛和斯多曼理论的评介和思考”,载于《中国版权》2010年第6期;
[12]“关于知识产权法律价值的再思考—以罗尔斯‘正义论’为理论基础”,载于王立民主编《知识产权法研究》(第8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3]“惠顾最少受惠者:知识产权立法理念的反思与超越”,载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1年第8期;
[14]“中国民法典编纂体例之我见—以绝对权与相对权的二元结构为中心”,载于《河北法学》2004年第7期;
[15]“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对几个基本概念的研究”,载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16]“也谈我国的交叉询问制度”,载于《法学杂志》2002年第6期;
[17]“董事报酬的几个法律问题”,载于《江西律师》200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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