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罗正红
性 别:男
职位职称:北京市罗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工作单位:北京市罗杰律师事务所
学 历:学士
专 业:法学
学 校:中国人民大学
学 历:硕士
专 业:知识产权法学
学 校:英国伦敦大学
学 历:博士
专 业:知识产权法学
学 校:中国人民大学
曾任:英国鸿鹄律师事务所 (Bird & Bird)合伙人 (Partner Equivalent) (该所首位且至今唯一一位曾被聘为合伙人的中国律师);国际商标协会反假冒委员会中国区主席(2010-2011);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QBPC)副主席(2008-2010) (QBPC 现有200多家国际跨国公司会员);摩托罗拉北亚区知识产权总监(2007-2008);美国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高级知识产权律师 (2000-2007);香港永新专利商标代理公司涉外商标代理人;中美合资企业北京-奥克兰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1991-1993)。
现任:罗杰(名称变更前为翔鲲)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及法学院法律硕士兼职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财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代理人;中欧仲裁中心、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主要代理知识产权民商诉讼、行政及刑事执法案件
代表论文
[1]罗正红. 假冒商标行为的经济分析[J]. 人民司法,2008,(3).
[2]罗正红. 商标权刑事保护的正当性及适度性探析[J]. 知识产权,2008,(1).
[3]罗正红. 英美商标权刑事保护[J]. 中华商标,2008,(3).
[4]罗正红. 零售市场中的商标权保护——市场管理单位和摊主的法律责任[J]. 电子知识产权,2008,(3).
[5]罗正红. 商标权刑事保护范围不宜过度扩张[J]. 人民检察,2008,(4).
[6]罗正红. “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化标准[J]. 中华商标,2003,(2).
[7]谢西哲,罗正红. 与反假冒刑事执法有关的国际实务[J]. 中华商标,2001,(5).
[8]谢西哲 罗正红. 反假冒商标且看各国刑事执法[N]. 中国知识产权报,2002-04-03(003).
演讲
1、应邀为中美商会(AmCham)、欧盟商会、国际反假冒联盟(IACC)、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等协会讲授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及执法实务;
2、应英国《知识产权管理》(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杂志邀请, 在2007年12月小型知识产权圆桌会议上讲授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经验;
3、多次应邀参加美国大使知识产权圆桌会议;
4、应美国Franklin Pierce Law Center法学院 William O. Hennessey教授的邀请,用英语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为来自美国、加拿大、意大利等国家法学院的学生讲授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法律问题及策略;
5、应香港浸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及华东政法学院的邀请, 为MBA及法律硕士生讲授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法律实务。
2012年他被钱伯斯评选为“中国领军式知识产权律师”;
2013年,他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选为“北京市十佳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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