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龙富泉
性 别:男
职位职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工作单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学 历:学士
专 业:法学
学 校:西南政法大学
学 历:硕士
专 业:法学
学 校:北京大学
学 历:博士
专 业:法学
学 校:中国人民大学
1996年进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龙岗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四级法官
司法审判
著作:
《知识产权论——进化论之观察》
论文:
[1]龙富泉.试论人民法院TSA电子证据采集系统之构建[J].科技与法律,2008,04:35-38.
[2]龙富泉.浅议香港特区基本法与两地法律冲突问题[N].人民法院报,2003-09-05.
[3]龙富泉深圳市龙岗区法院法官、法学博士.如何看待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的“不当申请”[N].人民法院报,2005-04-19.
[4]本报记者王莉英通讯员谭晓鹏龙富泉阮思宇.原单位已经改名补偿金仍需支付[N].深圳特区报,2006-09-26B02.
[5]龙富泉.未签订劳动合同辞工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N].深圳特区报,2007-02-13B02.
[6]龙富泉.法槌、钟摆与天平[J].科技与法律,2011,06:15-17.
曾获得“深圳版权保护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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