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陈有西
性 别:男
职位职称:主任
工作单位: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学 历:学士
专 业:中文
学 校:浙江大学
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时,陈有西以优异成绩考入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中文系,1982年毕业。因表现良好选为下派“调干生”后备干部,到县委机关工作;
1983年11月借调浙江省公安厅从事预审和调查研究工作;
1984年回家乡宁海担任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分管文化系统;
1985年正式调入浙江省公安厅,担任研究室调研科副科长。
1986年调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担任省政法委员会书记的袁芳烈的机要秘书,被评为浙江省首届十大杰出法学青年;
1988年,随领导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省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人民法院报》浙江记者站站长。期间成为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杭州作家协会会员;
1993年考入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高级法官班行政法专业深造,出版国内第一本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个人专著《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概论》。成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员;
1994年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班结业。回浙江省高级法院,担任研究室副主任、浙江省少年刑事犯罪审判指导小组副组长;
1995年调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法学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出版刑法、经济法、行政法著作多本。评聘为法学副研究员、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社科院机关党委委员;
1997年调浙江财经学院,参与创办法律系,担任第一任法律系负责人,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1999年获律师资格,辞去公职,成为一个专业执业律师,创办合伙制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会议主席;
2000年评为二级律师职称;
2002年被选为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
2003年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培训班结业;
2003年5月调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业务范围涉及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公司并购、建筑房地产、国际贸易、知识产权、香港上市、重大行政诉讼和集团评讼。
办理名案
五粮液公司“老作坊商标案”。2004年最高法院年度知识产权十大名案;
鲁迅版画著作权案;
德国西门子公司OSRAN商标中国维权案;
柯以敏致中和公司代言合同纠纷案;
波司登公司商标许可纠纷案;
博泰公司商业秘密被盗维权案;
临海机械厂专利侵权索赔案;
主要著作
陈有西发表了大量法学论文和十多本法学著作,主要有《定罪量刑指南》、《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概论》、《变革时代的法律秩序》、《知识产权法》等,其个人网站《陈有西学术网》是中国法律人博客点击量最高的网站,2012年5月已经达4500余万人次。
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
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宪法人权委员会 副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知识产权委员会 副秘书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宣传联络委员会 委员 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浙江省公安厅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
浙江省台湾研究会理事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
浙江警察学院兼职教授
杭州市政府信访律师顾问团成员
杭州市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05)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负责人(1995)
浙江财经学院法律系第一任负责人(1997)
浙江省杰出法学青年(1995)
杭州市十佳优秀刑事辩护律师(2004)
浙江省委授予五年普法先进个人(2006)
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2007)
2010年获《时代周报》时代人物,《中国律师》杂志年度新闻人物。2011年获《中国新闻周刊》“影响中国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50名中国年度魅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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