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梁志文
性 别:男
职位职称: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工作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现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教学科研
知识产权
著作:
论文:
[1]梁志文.论专利制度的正当性[J].法治研究,2012,04:44-55.
[2]梁志文.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类型化[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03:34-45.
[3]梁志文.论专利制度的基本功能[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3:94-103.
[4]梁志文.著作权延伸性集体许可制度的移植与创制[J].法学,2012,08:122-131.
[5]梁志文.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著作权责任:文本解释与比较分析[J].法治研究,2011,02:74-82.
[6]梁志文.专利法上可预测与不可预测技术的区分标准[J].电子知识产权,2011,Z1:106-110.
[7]梁志文.云计算、技术中立与版权责任[J].法学,2011,03:84-95.
[8]梁志文.法院发展知识产权法:判例、法律方法和正当性[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03:25-37.
[9]梁志文.论专利危机及其解决路径[J].政法论丛,2011,03:69-77.
[10]肖爱,梁志文.论专利行政机关“责令停止侵权”的法律属性[J].政治与法律,2011,08:119-127.
[11]梁志文.著作人格权保护制度的误解与真相[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4:100-105.
[12]梁志文.我国法上的避风港规则:利益失衡与立法完善[J].电子知识产权,2011,09:33-40.
[13]梁志文.著作权法中法定赔偿制度比较研究[J].电子知识产权,2006,02:11-14.
[14]梁志文.论知识产权规范竞合及其解决路径——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则解释[J].法商研究,2006,02:116-123.
[15]梁志文.论滑稽模仿作品之合法性[J].电子知识产权,2006,04:11-15.
[16]梁志文.论版权法之间接侵权责任——以《网络信息传播权条例》为中心[J].法学论坛,2006,05:100-107.
[17]梁志文.作品不是禁忌——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引发的著作权纠纷[J].比较法研究,2007,01:118-125.
[18]梁志文.专利权例外的国际标准——TRIPs协议第30条及其适用[J].电子知识产权,2007,01:26-29.
[19]梁志文.论第三方责任的合法性基础——以版权法之公共政策为视角的分析[J].电子知识产权,2007,04:10-13.
[20]梁志文.论网络服务提供商之信息披露义务——以我国著作权法制为中心的批判性解读[J].北方法学,2007,03:122-128.
[21]梁志文.论通知删除制度——基于公共政策视角的批判性研究[J].北大法律评论,2007,01:168-185.
[22]梁志文.知识产权与人权关系的断想[J].中华商标,2007,08:74-77.
[23]梁志文.反思知识产权之合法性基础——以正义论为视角的分析[J].电子知识产权,2007,09:20-23.
[24]梁志文.TRIPs争端解决机制下违禁作品的版权保护——以我国《版权法》第4条为中心[J].法治研究,2010,03:52-61.
[25]梁志文.版权法上的“选择退出”制度及其合法性问题[J].法学,2010,06:84-94.
[26]梁志文.政治学理论中的隐喻在知识产权制度调适中的运用[J].政治与法律,2010,07:63-70.
[27]梁志文.著作人格权制度的比较研究[J].电子知识产权,2010,09:75-77+80.
[28]梁志文.版权人的自力救济及其限度——从微软“黑屏”事件谈起[J].法学,2008,12:113-122.
[29]梁志文.反思知识产权请求权理论——知识产权要挟策略与知识产权请求权的限制[J].清华法学,2008,04:124-136.
[30]梁志文.论ISP信息披露义务与著作权法公共政策[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04:46-52.
[31]梁志文.我国著作权法上未发表作品的合理使用及其立法模式[J].法学,2008,03:101-108.
[32]梁志文.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谜思与界定[J].电子知识产权,2008,04:10-13.
[33]梁志文,赵俊.著作利益的分享与强制许可使用制度[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8,02:94.
[34]梁志文.论虚拟世界内的著作权归属[J].电子知识产权,2008,07:9-12.
[35]梁志文.论知识产权法的合同限制[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8,05:137-145.
[36]梁志文.经济安全与知识产权法[J].中华商标,2004,03:18-23+26.
[37]梁志文,李卫军.钢丝绳上的平衡——论事实标准和知识产权[J].电子知识产权,2004,01:26-29.
[38]梁志文.经济安全与知识产权法[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2:11-19.
[39]梁志文.论专利权人之侵权警告函[J].知识产权,2004,03:16-19.
[40]梁志文.略论短信立法[J].电子知识产权,2004,03:10-13.
[41]梁志文.标准化组织知识产权政策实证研究[J].理论与改革,2003,06:91-94.
[42]梁志文.标准化组织知识产权政策实证研究[J].电子知识产权,2003,08:44-48.
[43]梁志文.欧盟商标平行进口:立法、案例及启示[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06:41-44.
[44]梁志文.标准化组织知识产权政策实证研究[J].科技与法律,2003,03:120-124.
[45]梁志文.民间文学艺术立法的集体权利模式:一种新的探讨[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04:72-78.
[46]梁志文.论知识产权法在吸引外资中的作用——以发展中国家实例为分析与研究的视角[J].金陵法律评论,2003,02:119-126.
[47]梁志文.论TRIPS协议下的国家自主性——知识产权正义论的视角[J].法治研究,2009,05:15-22.
[48]梁志文.专利授权行为的法律性质[J].行政法学研究,2009,02:33-36.
[49]梁志文.论专利授权行为的法律效力——兼评《专利法》改革中的制度选择[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9,05:157-164.
[50]梁志文.商标品质保证功能质疑[J].法治研究,2009,10:3-11.
[51]梁志文.从“山寨现象”看禁止盗用原则及其应用[J].法学,2009,07:100-109.
[52]梁志文.专利营销策略的负面影响及其克服[J].公民与法(法学版),2009,09:49-53.
[53]梁志文,蔡英.数字环境下的发行权穷竭原则——兼评欧盟法院审理的Oracle公司诉UsedSoft公司案[J].政治与法律,2013,11:36-44.
[54]梁志文.惩罚抑或补偿:著作权法中的法定赔偿[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06:53-59.
[55]梁志文.补偿与惩罚——著作权法定赔偿制度价值研究[J].电子知识产权,2005,12:14-18.
[56]梁志文.论个人数据保护之法律原则[J].电子知识产权,2005,03:10-17.
[57]梁志文.著作人格权保护的比较分析与中国经验[J].法治研究,2013,03:42-58.
[58]梁志文.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J].考试周刊,2008,06:117-118.
[59]梁志文.论通知删除制度——基于公共政策视角的批判性研究[J].北大法律评论,2007,01:16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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