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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05.26

姓   名:陆卫民

性   别:

职位职称:奉贤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工作单位:奉贤区人民法院

学历学位:

学  历:硕士

专  业:法律专业

工作简历:

2002年4月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2003年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2005年8月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2007年6月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2008年8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2011年9月任黄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4年6月任奉贤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业务领域:

司法审判

知识产权

主要成果:

论文:

[1]余志强,陆卫民.内部报告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J].人民司法,1996,05:42-43.

[2]吕国强陆卫民吴登楼.不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地理标志受法律保护[N].人民法院报,2006-03-21C02.

[3]陆卫民.公司董事、经理法律责任性质及构成分析[J].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05: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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