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李剑
性 别:男
职位职称: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长
工作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学 历:学士
学 校:华东政法大学
自2000年7月在最高人民法院从事专利、植物新品种、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案件审理至今15年
2004年7月任助理审判员;
2012年12月任审判员;
2014年3月任审判长。
司法审判
主审过“大连新益案”、“武汉晶源案”、“本田汽车案”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专利案件,明确了有关多余指定、技术变劣、禁止反悔等裁判标准;
负责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
参与专利法等主要法律的修订讨论;
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有关项目的研究;
著有《植物品种保护问题研究》等书籍、论文。
现兼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理事。2011年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2012年入选首批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015年受聘为首批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