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雷鑫
性 别:男
职位职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副教授
工作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现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副教授,政法学院法学专业负责人。
兼职:长沙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副主任,湖南国风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湖南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员、湖南法学会程序法研究会会员
教学科研 主要研究方向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民商法、诉讼法
代表论文:
[1]雷鑫. 论环境犯罪刑事责任实现方式的多元化——以李华荣、刘士密等人盗伐防护林案为例[J]. 法学杂志,2011,(3).
[2]雷鑫,谢利平. 互联网语境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J]. 消费经济,2010,(1).
[3]雷鑫,谢国保,谢利平. 律师实务视野中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主体[J]. 中国成人教育,2010,(3).
[4]雷鑫. 论环境犯罪适用严格责任的价值[J]. 求索,2010,(4).
[5]雷鑫,潘益云. 对劳动教养废除论的反思[J]. 湖南社会科学,2010,(2).
[6]雷鑫,谢国保,谢利平. 法学本科学生实践能力提升的路径选择[J].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0,(3).
[7]雷鑫,谢国保,谢利平. 论实践教学的主体地位——以法学教育为视角[J]. 教育与教学研究,2010,(4).
[8]雷鑫,郑君. 论环境刑事责任实现方式的发展趋势[J].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9]雷鑫. 我国刑事和解制度:挑战与建构——以杭州飙车命案为例[J].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3).
[10]雷鑫,潘益云. 论我国劳动教养监督制度的嬗变[J].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4).
[11]雷鑫,谭红. 对工伤与侵权竞合案件的几点思考[J]. 人民司法,2010,(1).
[12]雷鑫,刘益灯. 排污权的法域归属探析[J].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
[13]雷鑫. 严格责任移植于环境刑法中的价值分析[J]. 法学杂志,2009,(6).
[14]雷鑫. 无效合同诉讼时效问题研究[J]. 时代法学,2009,(5).
[15]雷鑫,吴明明. 论严格责任适用于环境犯罪领域的正当性[J].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
[16]雷鑫,黄文德. 当前法院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J]. 法律适用,2009,(12).
[17]雷鑫,黄文德. 当前法院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J]. 法律适用,2010,(1).
[18]雷鑫,张永青. 环境犯罪刑事和解的证成与价值——以恢复性正义为视角[J].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
[19]雷鑫,王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法律问题分析[J]. 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
[20]雷鑫,肖斐. 论民法典视野下的情事变更原则[J]. 行政与法,2007,(3).
[21]李昀,雷鑫. 环境污染犯罪的严格责任[J]. 文史博览(理论),2008,(7).
曾被评为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青年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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