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王洪彬
性 别:男
职位职称:知识产权庭庭长
工作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学 历:本科
专 业:法律系
学 校:郑州大学
1994年12月到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该院知识产权庭庭长。
司法审判
1. 薛西运诉周口人寿财产保险公司、第三人周口万里运输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2. 顾学成与沈丘县人民政府等土地行政裁决纠纷再审案
3. 郸城县汲水乡畜牧兽医工作站与付晓辉土地行政登记纠纷再审案
4. 刘家福与孔德徇、浙江嘉善众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案
5. 再审申请人卢卫华与被申请人董忠债务纠纷案
6. 韩地堂与李北玉、师金英侵权纠纷案
7. 再审申请人段中义、刘英与被申请人段会堂侵权纠纷案
8. 申请再审人鹿邑县中医院与被申请人李彬债务纠纷案
在法院工作18年来,他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再审案件1600余件,无一例错案,无一例上访,无一例投诉,调解率高达86%,收到锦旗28面,感谢信34封。曾多次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市直工委优秀党员,周口市“十佳法官”,周口市“十佳政法干警”, 周口市“五一劳动奖章”, 周口市“十佳青年卫士”,河南省“优秀法官”,“河南省优秀青年卫士”,河南省“中原卫士”,河南省“十大调解之星”, 2010年12月,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五次,二等功一次,一等功一次。
2007年7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在全市法院系统向王洪彬同志学习的决定。2007年9月中共周口市委政法委作出全市政法系统向王洪彬同志学习的决定。2008年元月份被河南省委政法委授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2008年6月参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省各地市做巡回报告。2009年2月他带领的审监庭被授予“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周口市委书记徐光,政法委书记朱家臣等领导对王洪彬同志的突出成绩都作出了批示。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赢得了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他被誉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领导心目中的“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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