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陆超
性 别:男
职位职称:民三庭副庭长
工作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学 历:本科
现任江苏省无锡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司法审判
代表论文:
[1]蒋伟平,陆超.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三原则[J].中华商标,2005,06:24-25.
[2]陆超,杜志军.无锡地区传统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J].江南论坛,2005,09:33-34.
[3]陆超.权利冲突中商标权保护的“疆界”——兼评“川国演义”商标侵权案[J].中华商标,2008,07:37-39.
曾审理的案件:
1.鞠文明、徐路路、华轶侵犯著作权罪上诉案(鞠文明等侵犯著作权案);
2.常熟市聚满仓食品有限公司诉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北塘分局、第三人无锡市洁雷副食品商行工商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
3.常熟市聚满仓食品有限公司诉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塘分局不正当竞争行政处罚案;
4.王富石等诉董良侵犯发明专利权案;
5.无锡日窒热交换机器有限公司诉哈蒙一罗特米勒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
6.苏州万佳液压升降机械有限公司诉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7.约翰·K·琼克斯(JohnKJunkers)诉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8.无锡吊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江苏申锡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9.詹某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
2005年度被评为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被评为无锡市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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