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0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日渐频繁,利用名人姓名、肖像等拍广告或助销的现象随处可见,而名人形象的广告纠纷也日渐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然而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并没有对此作出积极的回应,用人格权法调整这类社会关系已显出不适应之处。名人形象市场秩序混乱,名人利益、商家利益和公共利益都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从立法上明确这类权利,对其进行法律保护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认真研究美国等西方国家在保护个人形象的商业利用方面的立法与实践,就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笔者运用了系统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以典型案例审判中的困惑为起点,考查了美国公开形象权的历史沿革及其理论基础,界定了公开形象权的概念,分析了其特征及其性质,将公开形象权与姓名权、肖像权、版权、商标权等相关权利逐一进行了比较,并系统论述了美国公开形象权的权利限制、保护期、侵权与救济等相关问题,通过分析美国公开形象权设立的背景,对比我国的社会现实,得出我国应确立公开形象权制度的结论,并在借鉴美国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设立公开形象权的一些构想。
【目录】
内容摘要4-6
Abstract6-9
引言 公开形象权的提出9-13
一、真假“刘德华”9
二、“姚明谁的姚明”——姚明诉可口可乐案9-10
三、问题的归纳10-13
第一章 公开形象权的历史沿革与理论基础13-18
一、公开形象权的历史沿革——从隐私权到公开形象权13-14
二、公开形象权的理论基础14-18
第二章 公开形象权的基本问题18-30
一、公开形象权的概念与特征18-20
二、公开形象权的性质20-23
三、公开形象权的客体与载体23-25
四、公开形象权与其他相关权利25-30
第三章 公开形象权的保护30-36
一、公开形象权的内容30
二、公开形象权的限制30-32
三、权利人死后公开形象权的保护32-33
四、公开形象权的侵权与救济33-36
第四章 公开形象权于我国之借鉴意义36-43
一、从公开形象权分析两个典型案例36-37
二、公开形象权保护的现状及确立之必要性37-38
三、公开形象权之构建38-43
结论43-44
参考文献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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