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0
【摘要】行政与司法系统协调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导模式。在我国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趋向善治的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主体出现多元化趋势。根据美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经验,对我国非政府组织的角色重新审视,客观分析非政府组织参与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参与路径进行设计,以求增加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公共空间,提高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利益聚合功效。
【目录】
一、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角色定位
(一)政府保护的监督者
(二)政府保护职能转移的承接者
(三)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的塑造者
(四)知识产权主体利益的表达者
(五)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衔接者
二、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问题
(一)法律规范缺失
(二)参与机制不清
(三)自治能力不足
(四)国际化程度较低
三、美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经验
(一)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非常重视双方的合作
(二)组织类型丰富
(三)采取保护手段多样
(四)明确的国际化战略方针和行为原则
四、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路径选择
(一)创设完备法律
(二)明确参与机制
(三)培育自治能力
(四)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空间
结 语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
【内容】{$content}
{$pics}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