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0
【摘要】专利权作为绝对权,在变动过程中关涉不特定多数人利益,因此其在变动中的公示方式及其效力模式的选择至关重要。通过分析,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专利权变动宜采登记证明主义和登记生效主义,但在应然层面上,或许采登记证明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更为合适。专利权变动登记模式可以适用于整个知识产权。
【目录】
一、专利权变动登记效力模式之争
二、专利权变动登记效力的现实选择
三、专利权变动登记效力的层次
四、专利权变动登记效力的应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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