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0
【摘要】2011年出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已经认可了知识产权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持续传承、高效利用的一条路径。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但受现代文明的影响、流行文化的冲击、商业利益的驱使,其生存和发展的形势依然严峻。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纠纷日益增多,凸显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同时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具有内源性力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框架下,充分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可行性,主要的路径包括著作权保护、商标权保护、专利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
【目录】
一、现实困境分析
(一)现代文明的影响
(二)流行文化的冲击
(三)市场经济和商业利益的驱使
(四)传承乏人的无奈
二、必要性与可行性思考
(一)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
(三)知识产权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内源性力量
三、保护模式设计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框架下的保护
(二)充分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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