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0
【摘要】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认识,应当构建在清晰梳理知识产权行使行为与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之关系的基础上。它们两者之间虽有联系,但决然不能简单等同,因为超越知识产权权利范围行使权利的行为不是滥用行为,知识产权垄断行使行为是否构成滥用需要依其是否具有正当性而做出判断,知识产权不当行使行为与滥用行为有着本质不同。防止知识产权滥用,需要制度理性的思考。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的制度理念主要有二:一是在法律正义的基础上解决知识产权的利益冲突。我们需要对利益冲突与法律正义做出正确的判断,我们也需要在利益实现与秩序安全之间寻找衡平点;二是在私权基础上关注知识产权的社会功能。现代社会不仅需要高扬私权保护的旗帜,同时亦需要更多地关注权利的社会功能,尤其需要关注社会发展与知识产权社会功能的强化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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