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0
【摘要】关税法337条款与TRIPs协议既有条文表层一致性的一面,也存在本质上非一致性的一面。对二者关系得出一个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定论尚需时日。二者一致和矛盾的不同观点,将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并存。因此,探求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首先可以从二者关系入手。此外,TRIPs协议的弹性条款也可以成为我国寻求知识产权保护对策的重要突破口。最后,从全面的角度而言,还可以将寻求知识产权保护途径的目光放眼于337条款与TRIPs协议视野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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