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0
【摘要】商业秘密价值性乃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以及判断侵权行为成立与否的要素。对此,美国判例法已经形成被告使用了商业秘密、原告因商业秘密而产生了收入、商业秘密对被告具有价值和原告为研发商业秘密投入了精力、时间和金钱这四个主要判断要素。在规则阙如之际,美国判例法所形成的这些规则,可以为我国司法实践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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