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0
【摘要】财产观由物质化向非物质化的拓展和延伸为遗传资源财产化研究提供了现实条件。遗传资源作为非物质利益,能否财产化的决定因素除了其本身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外,还应具备为公共政策选择所需的社会价值。遗传资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遗传功能信息,由此决定遗传资源属于无形财产范畴,但它与同属无形财产范畴的知识产权存在明显区别,亦不属于知识产权的"特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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