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4.16
【摘要】卡通角色是否为版权法保护的作品, 一直存在争议。日本、美国都通过判例的形式肯定了卡通角色的版权性, 对卡通形象的复制、抄袭构成版权侵权。作为版权法保护的作品要具有独创性, 而独创性的判断是一个综合性的因素, 即要体现作者的个性, 又要付出一定的劳动, 还要有成果的产生。
【目录】
案情介绍
法院判决
问题讨论
一、“火柴棍小人”形象作品的性质
二、作品的独创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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