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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客体的价值序位

更新时间:2013.06.20

【专业类别】:综合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齐爱民; 潘勤毅
【出版时间】:2005年01月01日
【期刊名称】:知识产权
【期刊性质】:普通期刊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摘要】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面对的首要问题就是私权与国家管理秩序之间的价值定位。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一般是针对两种客体展开的:其一是权利人的权利,其二是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从刑法的价值、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方面等角度出发,本文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两个客体应该以本人权利为主位,而国家的管理制度为次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