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0
【摘要】(二)学术界对知识产权领域是否适用关键设施理论的争论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的终极目标都是促进创新和社会总财富的增加。不过这两种立法在追求这一目标时选择了不同的途径,反垄断法是通过禁止那些可能破坏市场竞争规则的行为,来推动创新和增进社会总财富的, 而知识产权法则通过为新的有用的产品、更有效的方法和原创的作品确立有效的产权,来激励创新并进而促进社会总财富增加的。因此,是否会降低知识产权人的创新动机,就成为学术界对知识产权领域是否适用关键设施理论争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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