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0
【摘要】 一、引 言 不可避免披露原则(the In-evitable Disclosure Doctrine)是美国法院为保护商业秘密不被潜在披露(threatende Misap-propriation)侵害而逐步创立的禁令救济原则,用于禁止雇员在其专业领域内为前雇主的竞争者工作。在这类案件中,被告大都是掌握原告重要商业秘密的前雇员,离职后准备或已经就职于原告的竞争对手,其新的工作将使其不可避免地依靠或者利用原告的商业秘密,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发布禁令,禁止被告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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