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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名的私权化

更新时间:2013.06.20

【专业类别】:综合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孙昊亮; 郑艳馨
【出版时间】:2004年01月01日
【期刊名称】:电子知识产权
【期刊性质】:普通期刊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
【关键词】

【摘要】一、地名私权化现象地名是人们赋予某一特定空间位置上自然或人文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地名具有一种公共性资源的特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交通、通信等活动中都离不开地名,不但某一地域内的自然人、法人 可以使用该地名,其他的自然人、法人也有权合理地使用。对地名的管理理应由国家机关进行,任何人不能也不可能将地名私有。但是,当地名与特定的产品或服务相联系,情况就复杂了。地名在产品或服务上出现时往往作为其识别性标志使用,而这种地名商业标志的使用能否被私有则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