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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新颖性的若干问题

更新时间:2013.06.20

【专业类别】:综合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高毅龙
【出版时间】:2004年01月01日
【期刊名称】:电子知识产权
【期刊性质】:普通期刊
【作者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关键词】

【摘要】一、关于商业秘密新颖性的界定在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中,首要的前提就是按照有关法律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规定,判断诉争的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商业秘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即“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于以上定义性规范非常笼统、抽象,因此导致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以及每一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