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5
【摘要】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告以自由已有技术来对抗原告的专利权,这时应如何适应法律?国际和国内都有公众利益优先的判例,但学术界还有不同的看法。本文认为,公众利益优先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应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本文分析了几种典型情况:(1)缺乏新颖性;(2)等同物; (3)明显缺乏创造性;(4)主管机关已有审查结论。本文对于证据的采集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也进行了探讨,并建议专利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结合具体案例积极探索,待条件成熟时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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