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5
【摘要】在专利侵权案件中,被告往往提出抗辩理由,如未"落入原告的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抗辩、"原告的专利不具有专利性"的抗辩、"专利权用尽"的抗辩、"在先使用"的抗辩等等。上述抗辩理由均被专家学者进行过阐述。但不可忽视的是,越来越多的当事人(被告)以合同进行抗辩,给原告的答辩,特别是法院的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作者根据被告提出的做为抗辩的合同与原告专利权人之间的关系,从四个方面对该抗辩效力的认定,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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